“无论是夏牧场、冬牧场还是转场路上,经常能看见法官们奔波的身影。”10月9日,提起乌鲁木齐县人民法院永丰渠人民法庭的法官,甘沟乡前进村村民木尔扎提·巴拉提赞不绝口。
人民法庭是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的第一线。近年来,永丰渠人民法庭立足司法职能,创新工作方法,形成极富地域和民族特色的人民法庭工作新模式,通过车载、马背、步行等方式,将司法服务延伸到群众家门口、毡房内、草场上,便捷服务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
“人不能没有诚信,签了合同就要严格履行……”对于邻居哈某那次的失信行为,前进村村民巴某至今提起仍嗤之以鼻。
去年4月5日,巴某和哈某签订草场承包合同,约定承租哈某在前进村某处占地面积2000亩的草场,租赁期限为5年,巴某需一次性支付两年的租赁费,哈某则要在收到租金后的40天内在草场打一口深水井。
合同签订后,巴某按约支付两年租金,但哈某却以草场上本来就有井为由,拒绝再打井,这让巴某内心着实窝火。
得知此事的永丰渠人民法庭庭长赛尔克·努合马尔多次到双方家中走访,并邀请乌鲁木齐县林业和草原局工作人员实地勘验,经过多个回合的“磋商”,终于在永丰渠人民法庭设立的甘沟乡中心法官工作站成功调解这起草场承包合同纠纷。
多年来,为解决辖区农牧民居住分散偏远、参与诉讼不便等难题,该法庭以“马背法庭”为基础,以社区、村委会、学校、企业为联络点,在辖区9个村(社区)设立便民诉讼服务站,5个乡镇设立法官工作站,将司法服务延伸到农牧区每一个角落,法官年均深入农牧区走访36次,行程9000公里,覆盖面积2000平方公里,做到有效服务基层群众“一个都不能少”。
此外,针对外地群众和本地群众发生的纠纷,人民法庭尽量线上开庭,避免当事人“千里迢迢”打官司。
3年前,李某与叶某签订一份牧业承包合同,约定叶某将承包的45只母羊分3年还给李某,如违约则以一只羊1500元的价格偿还。但3年过去了,叶某支付7500元后,剩余的6万元迟迟不还,被李某诉至法院。
得知李某远在西安,赛尔克决定通过线上审理的方式,让李某在家中就能参与庭审。今年6月19日,通过网络,双方当事人借助多语种翻译系统顺利参加庭审,最终,李某拿到了拖欠的款项。
近年来,永丰渠人民法庭着力打造新时代现代化人民法庭,构建线上线下通办和法官值班工作模式,让农牧民群众享受便捷诉讼服务。近3年,受理案件1433件,其中,网上立案1063件,在线开庭531件,电子文书送达成功率在92%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