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熊某某违纪问题认定为违反党的工作纪律是否准确?给予其诫勉谈话处理是否恰当?……”不久前,随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对该县均川镇纪委移送审核的违纪案件处理意见提出异议。
此前,随县县委巡察组巡察发现熊某某所在的村违规发放党员补贴10830元。在该村党支部书记熊某某提议下,并经村“两委”会讨论同意,该村违规套取村级光伏发电资金,作为清退的补贴款进行虚假整改。
“均川镇纪委同志认为,熊某某的行为是工作弄虚作假,属于违反党的工作纪律,但我们认为其行为属于不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应定性为违反政治纪律。”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相关负责人说。
在对该案重新审理并与镇纪委工作人员沟通后,随县纪委监委审理室出具乡案县审意见反馈通知书并提出明确意见:熊某某有两个要给予党内警告处分的违纪行为,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鉴于其此前因违纪违法问题受到过党纪处分,符合从重情节。同时,鉴于其在案件核查期间认错悔错态度较好且积极整改消除不良影响,符合从轻处分情节。镇党委最终给予熊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一起定性量纪不准确的案件,经过“乡案县审”后予以纠正。
这是随县开展“乡案县审”工作的一个缩影。近年来,随县纪委监委创新模式,通过“一书(乡案县审意见反馈通知书)”“两表(案件质量自查表、一案一评评分表)”“三关(质量关、文书关、执行关)”,持续加强对乡镇案件质量的督导检查,提升基层案件查办质效。
在案件审核中,该县纪委监委坚持与自办案件同标准,印发案件质量自查表和一案一评评分表,明确案件办理流程、审核程序、条款引用和责任追究等,为基层案件办理提供可操作的指南,严把“乡案县审”质量关。乡镇纪委在镇党委讨论处分决定前,将案件卷宗和案件质量自查表移送审理,县纪委监委对每一个案件实行“一案一评”,以绩效考核倒逼乡镇纪委履职尽责。
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针对乡镇纪委办案过程中文书不规范、适用条款不精准等问题,县纪委监委在审核后出具乡案县审意见反馈通知书,严把‘乡案县审’文书关。”
据悉,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共审核“乡案”33件,发放乡案县审意见反馈通知书33份,反馈并整改问题187个。
“‘一书’‘两表’,不仅有利于提高乡镇查办案件的质量,还能够帮助我们提升查办案件的能力和水平。”该县洪山镇纪委干部施秋韵说。
为提升“乡案县审”质效,该县纪委监委通过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回头看”,对乡镇纪委处分决定的宣布、归档及处分后回访谈心、警示教育等的监督检查,列出问题清单,严把“乡案县审”执行关,确保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不打“白条”。去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共对572个受处分党员干部教育回访、教育帮带工作情况和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向相关单位提出整改要求。
在“一书”“两表”“三关”的“乡案县审”新模式下,今年以来,随县乡镇纪委送审单个案件问题平均数与2022年相比,由7个降低到5个,同比下降28.6%,办案质量明显提升。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完善‘乡案县审’相关机制,探索规范适用于乡镇纪委的文书模板,不断提高基层办案质量。”随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齐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