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井冈山市纪委市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在参加被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会议时,对两个生态修复项目提出了否定性意见。
此前,为确保派驻机构监督推动驻在部门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议事规则落实,井冈山市纪委市监委出台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监督管理办法,紧盯事前报备审核、事中参与监督、事后重点抽查环节,细化监督流程及监督方式,对人、事同步监督,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点监督,确保被监督单位依规依纪依法决策。
“对‘三重一大’事项常态化监督,有利于提高科学决策水平,让权力行使更加严谨规范。”该市纪委市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派驻纪检监察组通过参加会议、查阅资料、谈话监督、现场走访等方式,强化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全过程监督。今年以来,全市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三重一大”事项226项,叫停或暂缓研究事项7项,督促整改问题12个。
为增强监督效果,该市要求被监督单位事前将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时间、议题等要素,以书面形式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告,派驻纪检监察组重点聚焦重大决策事项是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要干部任免是否符合干部任用相关规定、重大项目安排是否依法依规进行、大额度资金使用是否符合政策规定等内容,进行“贴身”监督。事后,被监督单位将“三重一大”实施情况以书面形式报派驻纪检监察组备案。
与此同时,该市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根据被监督单位工作实际,认真梳理廉政风险点,形成“三重一大”事项监督清单,每月对照开展监督,有力提升监督实效。强化监督成果运用,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对一”列出清单式意见建议,督促被监督部门及时整改,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措施。
下一步,该市纪委市监委将从破解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三重一大”事项力量不足等难题入手,发挥协作监督优势,统筹调配使用监督力量,重点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适时对问题整改开展“回头看”,确保监督“探头”作用发挥更精准、更有效。(井冈山市纪委市监委 葛五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