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至10月期间,张某注册成立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在网络平台发布“没啥特长,建议你考这个证书”“让你终身增值的8个证书”等博人眼球的考证培训广告,搜集到具有消防类、建筑类、健康管理类等各类从业资格证需求的人员信息,以拨打电话和微信聊天的方式,与赵某、李某、郭某等人联系,承诺只要交钱参加培训,就能取得从业资格证,并安排将证书挂靠到企业,不用上班即可获得高薪,开启“躺赢”人生。
听到这样的一条龙服务,赵某等人心动不已,在张某的要求下,三人先后缴纳培训费、办证费、挂靠中介费等各项费用23万余元,后索要证书无果、要求退款被拉黑,才发现被骗。
法院判决
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网络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款,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检察官提示
没有不劳而获的“馅饼”,只有环环相扣的陷阱。广大群众要擦亮眼睛、理性判断,通过合法途径考取证书,按照相关规定正确使用,切不可轻信犯罪分子的虚假承诺,步入“考证躺赢”被骗迷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