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老百姓打官司中遇到的委托鉴定案件数量多、启动鉴定分歧大、司法鉴定周期长等问题,太原中院采取多项措施,明确法官、监督协调员、专业机构、当事人四个主体的具体职责,构建高效、经济、权威的司法鉴定管理新机制。
简单案情快速鉴定
“我家刚装修不久,你给我恢复原样!”“鉴定费用那么贵,我可不出!”楼上住户家中跑水,楼下住户家中秒变“河景房”……2022年7月,家住杏花岭区的市民刘先生发现自己刚刚装修好的房子变成了“水帘洞”,客厅、卧室的家具受损严重,经查是楼上邻居李先生家水管跑水导致。两家协商不成,刘先生起诉至杏花岭区人民法院。
调解员赵勇接手案件后,了解了案件事实和双方诉求,分析矛盾的主要焦点是赔偿金的问题后,赵勇提前做了调解方案,并约双方到法院进行诉前调解。调解中,双方各说各有理,考虑到司法鉴定费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赵勇认为,如果能通过现场勘验得出结论,就没有必要启动鉴定了。
为了公平,赵勇建议双方都去做市场询价,各自到正规的装修公司取得详细的报价单,以便下次调解时作为赔偿依据。同时,利用周六、日时间,赵勇现场勘验了房屋情况,自己跑到装修市场对刘先生家中受损的面积所需的维修材料、工钱等费用做了询价,为再次调解作好了准备。
一周后,双方再次来到法院进行调解。比对了报价以后,原、被告心里都有了底,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李先生赔偿刘先生的损失2.9万元,刘先生申请了撤诉。至此,案件得到圆满化解。
据了解,针对有些当事人滥用司法鉴定拖延时间,增加对方诉讼成本,双方就是否启动鉴定争论不休这一难题,太原中院建立必要性审查机制。针对简单案情,法官通过现场勘验可以得出结论的,不启动鉴定。针对一般案情,聘请外部专家为庭审、合议和审委会研究案件提供咨询意见,协助法官固定证据,查清技术事实。
据统计,2021年以来,太原中院共邀请司法技术专家15案33人次,促进调解2案。针对复杂案情,要求法官在委托前厘清利益诉求,找出争议焦点,明确鉴定方向,讲清鉴定成本。
多项措施多点发力
太原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委托鉴定、评估类案件,法院优先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进行网上随机摇号,对于有重整可能的破产案件,采取“承诺垫资+随机方式”选择管理人。同时由承办法官、鉴定人员、监督协调员共同对鉴定风险、诉讼成本等方面进行风险预警分析,调整当事人心理预期,使当事人对是否继续鉴定有理性客观的判断,有利于双方纠纷调解。
针对司法鉴定价格问题,太原中院制定《委托鉴定、评估收费标准的约定》,与专业机构在收费原则、常见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等方面作出约定,为当事人节省费用50%以上。鉴定结束后就鉴定过程、鉴定依据、鉴定方法、鉴定标准、初鉴结果等内容进行庭前听证,鉴定人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当场答复,保证鉴定质量,加强对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动态监管。
来源:太原中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