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泉州市公安局金龙派出所经精准研判,抓获一名通过出借银行卡“跑分”的犯罪嫌疑人雷某。
2020年10月中旬,因经济困难,雷某在朋友陈某介绍下,提供自己名下一张银行卡给一名姓杨男子进行非法流转资金并帮忙转账,并与其商量后确定一天工作时长8小时。 虽然明知对方在进行违法资金流转行为,雷某仍于2020年10月17日开始进行“跑分”帮忙刷流水转账。
经审讯,雷某对自己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雷某已依法采取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利用自己的银行账户为不法分子“跑分”是违法行为,大家不要出租出借出售或购买任何形式的个人金融账户,包括银行卡、网上银行、手机银行、“云闪付”二维码、支付宝、微信支付二维码等各类具有收款、付款、转账等功能的实名账户。随时注意保护个人隐私信息,不要轻易被网络上的高额利润所诱惑,一旦被不法分子用于诈骗、网络赌博或其他违法犯罪,不仅自己会成为犯罪“帮凶”,还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林晓瑜)
责任编辑:林少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