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靖宇县人民法院举行花园口人民法庭迁址揭牌仪式。揭牌仪式由靖宇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高明义主持,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广军,中共靖宇县委书记于淼,靖宇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于炜修,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李晓伟,中共靖宇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政法委书记杨永明,长白山天然矿泉水靖宇水源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花园口镇党委书记胡伟,靖宇县司法局局长秦树君出席揭牌仪式,靖宇县法院部分干警及花园口镇司法所、派出所参加了揭牌仪式。
仪式上,高明义首先宣读了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靖宇县人民法院开发区人民法庭更名迁址的批复》及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靖宇县人民法院花园口人民法庭加挂生态旅游法庭标牌的批复》。
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广军,中共靖宇县委书记于淼共同为花园口人民法庭揭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于炜修、县委宣传部部长、政法委书记杨永明共同为生态旅游法庭揭牌。
李晓伟代表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向花园口人民法庭(生态旅游法庭)正式挂牌表示祝贺。她指出,多年来,靖宇县人民法院一直坚持司法为民,主动服务大局,积极改革创新,在各方面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为县域经济社会的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并对今后人民法庭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高明义表示,花园口人民法庭(生态旅游法庭)揭牌启用,标志着靖宇县人民法院人民法庭工作翻开了新的篇章。靖宇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神经末梢”作用,让基层“小法庭”施展司法为民“大作为”,推动“最小单元”释放最大治理效能,更好服务法治靖宇、和谐靖宇、文明靖宇建设。加快创新打造生态旅游和环境资源司法保护“靖宇品牌”,为加快推进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贡献法院力量。
揭牌仪式后,一行人员参观了法庭立案室、调解室、会议室及审判法庭等场所,并对法庭整体建设提出了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