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雅安市名山区法院、市公安局名山区分局、名山区妇女联合会共同签署《关于建立反家庭暴力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联合建立反家庭暴力协作机制,最大限度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
据悉,《意见》是雅安全市首个为防止家庭暴力“量身定做”的协作机制,其针对家庭暴力隐蔽性、亲情性、复杂性、持续性等特点,分别从职责分工、协作内容及方式、强化协同联动三个方面进行细化。
在职责分工方面,《意见》提出,在区法院及其派出法庭设立“人身安全保护令”绿色窗口,负责审查和签发;区公安分局及其派出机构做好接处警记录,对有家庭暴力行为的当事人,根据情节出具告诫书,并做好相关记录;在区妇联设置家暴投诉专线或者联络点,及时与受害人所在辖区派出所联系,避免造成二次伤害。
在协作内容及方式方面,《意见》规定,名山区公安分局、区妇联发现家暴线索或来信来访的,将案件线索或信访材料等信息反馈区法院。区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在送达人身安全保护令时,向辖区派出所、区妇联、居委会、村委会等一并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同时注重保护当事人尤其是未成年人的隐私,视情况对受害人进行心理疏导。
在强化协同联动方面,《意见》明确,建立定期会商机制,通报家庭成员权益保护工作情况,加强工作交流。指定专人作为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络和信息沟通共享。除此之外,还明确了家庭成员以外具有监护、扶养、寄养、同居等关系的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意见》执行。
(高飞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杨棕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