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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评论员:为传承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提供法治保障

发布时间:2023-10-31 来源: 内蒙古长安网 作者:佚名

  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精神的核心,是中华民族的民族心、民族魂。爱国主义精神深深植根于中华民族心中,激励着一代又一代中华儿女为祖国发展繁荣而自强不息、不懈奋斗。10月24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爱国主义教育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宪法制定爱国主义教育法,旨在加强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为传承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提供法治保障,凝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磅礴力量。

  中国共产党是爱国主义精神最坚定的弘扬者和实践者。100多年来,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团结奋斗的实践是爱国主义的伟大实践,写下了中华民族爱国主义精神的辉煌篇章。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扬爱国主义旗帜,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定“四个自信”,构筑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共同精神支柱和强大精神动力。实践充分证明,爱国主义是激励中国人民维护民族独立和民族尊严、在历史洪流中奋勇向前的强大精神动力,是驱动中华民族这艘航船乘风破浪、奋勇前行的强劲引擎,是引领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迸发排山倒海的历史伟力、战胜前进道路上一切艰难险阻的壮丽旗帜。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寄托着中华民族的夙愿和期盼。今天,我国由一穷二白到全面小康,已踏上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新征程,这是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艰苦奋斗取得的巨大成就。党的二十大擘画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宏伟蓝图,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指明了一条康庄大道。始终高扬爱国主义旗帜,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汇聚同心共圆中国梦的强大合力,沿着这条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唯一正确道路奋勇前进,就一定能够把我国发展进步的命运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把伟大梦想变成灿烂现实。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必须把爱国主义教育作为永恒主题。”依法在全体人民中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培育和增进对中华民族和伟大祖国的情感,传承民族精神、增强国家观念,壮大和团结一切爱国力量,使爱国主义成为全体人民的坚定信念、精神力量和自觉行动,对于更好激励和动员全体人民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以法治手段推动和保障爱国主义教育,进一步形成全社会一体遵循的法律规范,有利于更好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以法治方式提升爱国主义教育的质量和实效。

  爱国主义是中华儿女最自然、最朴素的情感。新时代加强爱国主义教育,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以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为着力点,把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为鲜明主题,着眼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着力培养爱国之情、砥砺强国之志、实践报国之行,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凝聚起磅礴力量。要按照爱国主义教育法明确的主要内容、职责任务、实施措施、支持保障,结合具体实际认真施行,保障爱国主义教育常态化,让爱国主义精神在人们心中牢牢扎根,把爱国热情转化为新时代的奋斗实践。

  新征程上,我们的前途一片光明,但脚下的路不会是一马平川。爱国主义始终是把中华民族坚强团结在一起的精神力量。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以爱国主义教育法制定和施行为契机,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不断增强团结一心的精神纽带、自强不息的精神动力,胜利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历史伟业。

  


原文链接:http://www.nmgzf.gov.cn/xwsp/2023-10-27/653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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