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按照深化推进“清廉云南”建设十大行动相关部署,结合本单位职能职责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在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推动下,抓实抓细以“小”见严纠“四风”“固堤行动”,坚决纠治“四风”隐形变异问题,积极营造全领域、全方位推进“清廉云南”建设的良好氛围。
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通过专题会商、专项监督、双月机关纪委联席会议等形式,与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党委同题共答、同频共振、同向发力推动“固堤行动”深入开展。局班子成员带队分别到16个州(市)和有关省级单位开展专项监督检查36次,在政策解答上用劲、在发现问题上着力、在整改整治上做功,把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国内公务接待等各项工作措施落细落小,确保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方面,一是完善了一批规章制度。起草制定《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规范》8项省级地方标准,印发《关于加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大中修项目中长期规划和全过程管理的指导意见》,指导8个州(市)和部分县(市、区)和乡(镇)制定办公用房大中修项目管理办法,完善办公用房管理使用制度。二是通报了一批典型问题。对17家省级党政机关、5个州(市)、11个县(市、区)、7个乡(镇)开展“清廉云南”建设调研和“回头看”,会同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对抽查发现的典型问题及时进行通报。三是推进了一批事项落实。通过现场政策解答、路径指导,积极推进有关州(市)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工作,持续开展办公用房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稳步推进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在国内公务接待管理方面,一是开展一次自查自纠。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对省直单位严格开展国内公务接待自查自纠工作,强化责任意识和规矩意识。二是开展一次专项检查。抽调人员开展国内公务接待专项检查,对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定点制度、审批控制制度、清单制度及公务接待工作餐执行情况、公务接待住宿管理情况等内容进行全面检查。三是搞好一次监督配合。节日期间,派员协助省纪委监委到有关州(市)开展“四风”问题监督检查,积极发挥综合监管处业务优势,现场调阅国内公务清单及原始凭证等资料。
在公务用车管理方面,一是聚焦纠治重点。结合“固堤行动”实施方案重点纠治“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由公务用车管理处会同局直属机关纪委、巡察办、综合监管处等部门,组成专项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分别前往保山市、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丽江市、大理白族自治州等州(市)进行专项检查。二是聚焦制度建设。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公车管理制度薄弱、执行政策不严、信息录入平台工作滞后等问题,及时制定相关制度,力争实现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全覆盖监管。三是聚焦问题整改。建立全年度、全员额“滚动式”抽查制度,向问题单位“点对点”发送工作建议书、每季度反馈问题清单,下发《公车管理使用情况通报》限时整改,对违规违纪的典型案例和问题线索及时报送省纪委监委。
下一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将按照深化推进“清廉云南”建设十大行动的总体部署安排,在省纪委监委和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结合本单位职责任务,以过硬举措抓好典型问题的彻查彻改,深化隐形变异问题的细挖深改,找准切入点、形成新亮点,树新风、立正气,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