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加入法治资讯网!

法治资讯网

网站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法治观察 > 和解协议不履行 法院拘留失信人

和解协议不履行 法院拘留失信人

发布时间:2023-11-04 来源: 福建长安网 作者:佚名

  “执行和解”本是保障申请执行人债权兑现,保证被执行人有效履行债务的一剂“良方”,却被部分被执行人当成了逃避、拖延执行的“避风港”。近日,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依法拘留了一名“执行和解”的失信人。

  陈某与邓某原是朋友,几年前,邓某因急需用钱,遂向陈某借款35000元元。借款到期后,邓某迟迟未还钱也未说明原因,陈某无奈之下向法院提起诉讼。2022年12月,经法院判决,邓某应偿还陈某借款本金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因邓某未能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案件于今年4月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通过联系申请执行人陈某,了解到被执行人邓某拥有工资收入,具有一定还款能力。本着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执行法官将双方约至法院执行服务中心,一方面告知邓某不履行还款义务将面临的法律后果,一方面耐心做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最终,申请执行人陈某同意被执行人邓某在一个月内还清本金、三个月内付清利息,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一个月后,和解协议约定的第一期还款期限到期,执行法官却再次接到陈某的电话称,邓某不仅分文未还,还多次通过电话与陈某争吵,陈某遂要求恢复案件执行。原来,与陈某达成和解协议,只是邓某拖延债务履行的“缓兵之计”。执行法官当即恢复案件执行,并将邓某拘传至法院。抵达法院的邓某依然在拿不出凭证的情况下坚持已经还款的说辞,并多次言语威胁陈某,企图逃避履行还款义务。

  面对态度恶劣的邓某,法院依法对其作出拘留15日的处罚决定,同时以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为由将其纳入失信名单。

  (储丹艳)

  责任编辑:林少颖


原文链接:http://www.pafj.net/html/2023/gedidongtai_1102/36857.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治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法治资讯网 fzz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3382908、010-56212745,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