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关于学习鲍卫忠同志先进事迹,全面开展“三践行三提升”活动的要求,根据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制定的《全省法院执行系统学习鲍卫忠同志先进事迹开展“三践行三提升”的活动方案》,珲春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局开展为期3个月的“利剑执行•终本案件”专项行动。
终本案件虽然已穷尽各种方法仍未查询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但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且案件数量较多,很多胜诉当事人生活困难,不及时执结可能影响他们的生产、生活。为保证此次行动取得实效,执行局前期通过座谈研讨、制定方案、明确重点,确保了精准执行,执行过程中通过邮寄传票传唤被执行人,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释法明理,如依然罔顾法律法规、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将对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同时,执行法官对每一位被执行人进行了谈话,了解被执行人现在的生活情况以及经济状况,劝解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对于拒不到庭的被执行人,依靠“执行警务联动办公室”实时查找被执行人所在地址,对被执行人进行拘传。本次行动共拘传6人,履行完毕3件,达成和解13件,执行到位标的额20.4万元。
下一步,珲春林区基层法院将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活动,持续加大执行力度,不断提高执行质效,确保当事人“纸上权益”及时兑现为“真金白银”,用行动诠释司法为民宗旨,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司法满意度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