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藏族自治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举全州之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描绘出一幅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和谐画卷。
今年以来,迪庆州纪委监委落实好省委《关于深化推进“清廉云南”建设的行动方案》,抓实政治监督“护航行动”,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贯彻落实到纪检监察工作全方位、各环节,持续探索完善做实做细政治监督的方式方法和有效路径,并在实践中持续健全完善,不断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以有力有效的政治监督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和边疆稳固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当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守护者”
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维护民族团结进步作为群众工作重要一环,强化监督执纪执法问责。
坚持从政治上看民族工作,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聚焦问题、压实责任、深入检查抓监督。全州纪检监察机关自觉地担负起“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民族工作等重点任务强化监督,加强“一把手”谈话监督和驻点调研监督,及时查处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作为不担当问题。特别是针对各民族群众普遍关心的惠民补贴、低保养老、教育医疗等民生领域重点问题扎实开展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有效遏制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今年,迪庆州纪委监委下发了《关于做好当前政治监督工作的通知》,为高质量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明确了监督重点。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按照通知相关要求,对各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常态化政治监督,切实以整改促发展,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取得实效。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力量源自五十六个民族紧抱成团的‘向心力’,源自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凝聚力’。”驻州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严格落实“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要求,围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等民族工作重点任务,开展“嵌入式”监督,压实主体责任,让各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今年以来,迪庆州纪委监委深化推进政治监督“护航行动”,将围绕高质量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开展监督检查作为重点,通过查看档案材料、实地走访、谈话了解等方式,瞄准相关部门主体责任是否压紧压实,民族政策是否学习掌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是否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发现和推动解决各部门落实“枝繁干壮”工程、“石榴红”工程、“润土培根”工程等实施过程中履职尽责不到位、重形不重效等问题,保障各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落实落地。
注重加强自身建设 当民族团结进步政策的“拥护者”
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持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当作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团结进步的重要指示精神,将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纳入全州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内容,不断提高对民族问题和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强化思想引领,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座谈交流、个人自学等形式,组织开展民族团结学习研讨,充分认识推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意义,自觉扛起政治责任,不断优化工作机制,以优良的作风和务实的举措确保全州各项民族政策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为深入持久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思想政治和组织纪律保证。突出政治功能,认真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制度,坚持把民族团结创建工作与纪检监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统一步调、同步推进,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推进民族团结与正风反腐各项工作同频共振。
因时因势精准把握监督重点问题、重点领域、重点人群,以不间断、常态化的监督检查有效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对落实民族政策过程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顶风违纪、造成恶劣影响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全力以赴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往深里走、往实里行,为全州各民族团结共融、和谐稳定保驾护航。(何维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