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年来,公司经营遇到一些困难。清退的这笔39.5万元保证金,可以让公司做好多事情了……”日前,文山海圆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经理李炅芳告诉巡察组工作人员。这笔保证金的退还,源于此前开展的一次常规巡察,也是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监督清理清退沉淀投标保证金的缩影。
在十届文山州委第二轮巡察中,负责巡察州政务服务局(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州委第五巡察组工作人员发现,该单位在接收企业投标保证金的账户内,有497笔3012.22万元的保证金滚存滞留。
“一是招标人(代理机构)未按保证金退还流程向交易中心发出退还申请,未明确保证金是否退还意见;二是投标人在投标期间变更公司名称、账户名称等信息导致无法从系统原路退还;三是招标人迟迟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上传系统进行备案,导致中标人的保证金一直不能退还。”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向巡察组解释。
经了解,开展本轮巡察前,该中心对保证金退还工作提醒和催办不到位,导致应退未退沉淀保证金滚存滞留量较大。沉淀保证金涉及企业多,巡察组决定督促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立行立改。
该中心将清退沉淀保证金作为“交办件”来抓,成立清退工作专班,由专人24小时在线为企业提供保证金清退咨询服务,审核投标企业退款申请材料,优化简化线上线下退还保证金流程,逐一清退,应退尽退。截至目前,沉淀保证金3012.22万元已全部清退完毕。
文山州委巡察办还督促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代收代退保证金制度,解决了因保证金合同未签订、系统未绑定、未及时对账办理退款等导致保证金无法退还问题。积极推行以电子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责任编辑 赵宇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