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作为‘一把手’,对案款管理、审批等重大事项检查不够到位,没有及时委托第三方进行审计,没能及时排查出问题,存在重部署轻落实的情况……”
“院党组对贯彻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系统研究、整体推进不足,仅将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作为一般性工作来抓。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的督促指导不够,中层干部‘关键少数’示范带头作用发挥不明显……”
日前,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暨警示教育大会,全省法院发生违纪违法典型案件的部分中基层法院“一把手”依次作检查。
督促基层法院“一把手”在大会上谈认识、话整改举措,是驻省高院纪检监察组监督推动驻在部门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实法院系统“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管党治院,推进“清廉云南”建设的具体举措之一。
为推动“清廉云南”建设走深走实,驻省高院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派驻监督优势,紧盯“关键少数”,聚焦“清廉云南”建设“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引领行动”工作清单重点任务,通过做深做实“一把手”监督持续放大“清廉云南”建设治本功效。
“推进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地见效,是以公正司法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举措,而‘一把手’权力较为集中,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风险较大。”据驻省高院纪检监察组相关人员介绍,驻省高院纪检监察组通过会商监督、会议监督、嵌入监督等方式方法,监督驻在部门班子成员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情况;并就在三级法院开展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专项整治进行积极沟通,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具体举措,切实提升专项整治质效。
同时,驻省高院纪检监察组坚持把警示教育融在日常、抓在经常,将常态化警示教育作为加强“一把手”监督的有力举措。通过驻省高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参加院党组会,实时通报正反典型案例的方式强化“一把手”监督;拓宽警示教育方式方法,选取基层法院“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例拍摄警示教育片,通过组织“一把手”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精准开展警示教育,做到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身边案警示身边人,推动“一把手”监督落实落细。
此外,驻省高院纪检监察组还以监督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为切入点,聚焦省高院“一把手”及其他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会情况、支部书记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着力发现“一把手”在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等方面的问题,并就发现的问题,形成《关于对省高院机关基层党支部召开年度组织生活会进行监督的情况通报》,反馈省高院党组,督促整改落实到位,推动驻在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接下来,我们将持续发挥派驻监督的优势,聚焦‘关键少数’,创新监督形式,拓宽监督方法路径,以有力监督压实驻在部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清廉云南’建设提质增效。”驻省高院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说。(金建斌 李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