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省纪委监委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部署,聚焦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新趋势新变化靶向监督,压茬推进专项治理、专项监督、专项整治,护航乡村振兴。
紧盯政策落实 在“变”与“不变”中护航乡村振兴
深刻把握从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变”的客观情形和形势任务,坚守紧盯损害群众利益的人和事力度“不变”的职责定位,把监督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主动服务大局的重要任务、守初心担使命的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检验。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将开展监督纳入推进“清廉云南”建设政治监督“护航行动”的重要内容,明确分管副书记、领衔常委(委员)、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形成“常委领衔、处室统筹、组组联动”的“动车组”工作格局。印发相关工作方案,明确5个方面15项监督重点清单,由省纪委常委、省监委委员带队,深入11个州(市)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搬迁人数2500人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和现代化边境幸福村等重点区域开展第二轮“调研式”下沉监督,走访群众、实地查看,发现存在问题,现场推动落实。
十一届省委第三轮、第四轮巡视对60个县(市、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开展巡视。整合乡村振兴、农业农村、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力量,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省纪委监委各监督检查室认真履行巡视整改监督责任,督促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对省农业农村厅落实《关于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若干意见》任务情况跟进监督。用好审计监督成果,对审计发现问题进行分析研判,选取6个问题线索进行交办,推动监督责任与主体责任同频共振。
聚焦不正之风 在清堵点、击痛点中护航乡村振兴
把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纳入省纪委监委2023年重点工作安排行事历,紧盯乡村振兴政策措施落实中的堵点、基层小微权力运行的关键点、群众急难愁盼的痛点,聚焦产业发展重点项目、重大资金、重要环节,严查严处、惩治一批侵吞集体资产、雁过拔毛、吃拿卡要问题。
以专项整治为抓手,聚焦57个重点帮扶县过渡期专项监督工作情况,针对共性问题下发工作提示,点对点反馈存在问题,督促整改,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组织5个州(市)开展社区腐败和作风问题调研,形成全省情况报告。对12个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4项指标为零的县进行跟踪督导。联合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等职能部门,组成3个小分队到6个国家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开展乡村振兴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调研监督。召开全省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通报16个州(市)57个重点帮扶县(市、区)“红白榜”、工作绩效评估情况,现场交办181件重点督办交办问题。聚焦保障粮食安全这一头等大事,持续深化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加大耕地保护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让群众感受到身边的事有人管、利益有人维护。
突出惠民利民 在“小”题大做中护航乡村振兴
以“小切口”推动解决群众“大关切”。持续巩固拓展“一卡通”专项治理成果,在实现“多卡”变“一卡”的基本目标上,推动由单一行业治理向多部门融合治理转变,实现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全部直达群众,通过“一卡通”管理平台发放补贴资金162.8亿元。
围绕“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惠民行动”,专项整治成果作为主题教育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紧盯职业技能培训、政府和国企项目“两拖欠”、养老领域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以及群众广泛关注的食品安全、停车乱收费等问题开展整治。突出农村集体“三资”等重点领域和为民服务等重点事项,起底全省涉及村(社区)集体“三资”的信访举报件,梳理61个已办结但群众仍持续反映、未办结且可查性较强的问题线索进行督办、交办。在监督惠民惠农政策及时落实、资金及时兑付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