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田某沉迷超前消费,透支信用卡、网贷用来购物,利息像滚雪球一样越来越多,最终他卖掉自己和父母价值700多万元的两套房产都没能还上外债,又诈骗三位同事450余万元。
11月8日,记者从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普陀区检察院”)获悉,日前,经该院提起公诉,被告人田某以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普陀区检察院介绍,在身边的人看来,虽然田某只是一名普通的工作人员,但他家底丰厚。据他本人所说,他在外经营着一家利润颇丰的公司,所以他的奢靡生活在大家看来便合理了起来。
田某吃穿用度都十分讲究,花钱从不关心价格。每次和朋友、同事出去吃饭也抢着买单,大方又“有钱”的田某自然人缘很好,面子十足。他也非常享受大家的恭维,更喜欢自己身上“有钱人”的标签,由此越陷越深。
一切要从2003年说起,那时田某步入社会工作,面对微薄的工资和消费的欲望,他深感无力。那时信用卡刚刚兴起,田某几乎办齐了当时市面上所有银行的信用卡,错开还款日期,用一家银行的钱还另一家银行的钱,以卡养卡。
几年后,还贷危机逐渐显现,田某的生活入不敷出,他又开始接触小额贷款和网贷。
面对无力偿还的巨大债务,2017年田某卖掉房子,用300多万元的卖房款还债,可这些钱在田某欠下的天文数字面前根本无济于事。
因为信誉过低,他已无法向银行及贷款公司借钱,于是他将目光瞄向同事,想借用同事名义贷款。2021年8月,田某跪在同事小顾面前,“我老婆瞒着我买了一套房子,首付都付了,现在没钱付尾款,求求你帮帮我”。小顾念及7年的同事之情,心软答应了与田某一起去借贷公司借款,以自己的名义借出来270余万元,将钱款全部转给了田某。
之后,田某还以相同的理由或是以“自己的公司资金周转困难”为由,以同样手法骗取同事小梁70余万元、同事小彭97万元。
为了还债,田某又出售了父母的房子,得到的400多万元依然还不上所有债务。最终,走投无路的田某主动投案。
经查,2021年8月至2022年10月,田某以上述手法骗取同事小顾等三人450万余元,后陆续返还上述被害人共计101万元,造成上述被害人损失共计348万余元。
检察官认为,被告人田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构成诈骗罪。2023年5月30日,经普陀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被告人田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