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林扬阳 通讯员 许少伟
“这是你自己写的欠条,看你还怎么赖……”日前,在石狮法院祥芝法庭调解室内,向某等人与石狮某纸质品加工厂老板争执不下。
向某等5人是石狮某纸质品加工厂的员工,离职后仍有部分工资和奖金未拿到。经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加工厂需支付5人剩余工资款及奖金共17万余元,加工厂不服仲裁便起诉至法院。
案件流转至祥芝法庭驻庭调解员林炳新处。在充分了解案情后,老林邀请加工厂所在村委会的村干部参与调解,分别从依法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企业的现实困难等角度向双方释法说理。最终加工厂与向某等5人达成一致意见,加工厂一次性支付了剩余工资。
邀请村委会联合调解是石狮法院化解矛盾纠纷的法宝之一。今年以来,石狮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推进“无讼工程”建设,构建“法院+N”纠纷化解模式,切实把矛盾消除在萌芽、化解在基层,为助推市域治理现代化贡献司法智慧。
该院结合乡风民俗,充分吸纳“厝仔大爷”“老乡调解”、老人会、宗亲联谊会等民间组织力量,广泛吸收村干部、老党员、老船长、社会乡贤等组成义务调解员队伍,注重将永宁“邻里井”、凤里“宽仁文化”、祥芝“渔港文化”等传统地域文化引入调解过程,构建具有闽南特色的社会治理模式,做到以当地文化提升认同程度、以传统美德消解对立情绪、以群众语言做好思想工作、以地缘优势促成矛盾化解。
除了用好民间力量,石狮法院还充分借助政协委员从业领域分布广、贴近群众、经验丰富等优势开展矛盾纠纷综合治理工作,搭建“政协+法院”诉源治理平台,在泉州市率先引入政协委员“海岸枫桥”式调解工作室,发挥政协委员与群众联系密切、善作群众工作、涉及行业广等优势,推动矛盾纠纷源头解、就地解、实质解。今年以来,共邀请政协委员参与调解案件118件。
此外,该院还整合法庭和派出所的力量资源,发挥“庭所联动”优势,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诉前,有效避免矛盾升级。如祥芝法庭加强与沿海五镇党委政府对接,与辖区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签订共建协议。今年以来,通过“庭所联动”成功调解矛盾纠纷8件。
“法院+政协委员”“法院+派出所”“法院+村委会”……如今,石狮法院多元解纷的“朋友圈”越来越大,共同绘就了石狮群众和谐生活的幸福美景。
责任编辑:林少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