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法院机关消防安全防控工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增强消防安全意识,11月9日上午,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邀请绿园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督员孙春岭,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宣传活动,司法警察大队副大队长李翠梅及消防安全相关同志陪同检查。
检查组通过实地走访,对食堂、信息机房和档案室等重点消防场所进行检查,围绕水电燃气设备、消防设施的使用和定期更新进行督导,建议对食堂烟道内侧进行定期清理,更换档案室进出门为玻璃防火门,加强人员的责任管理和对重点要害部位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彻底消除隐患,做好法院机关消防安全工作。
结合检查工作,绿园法院也开展了消防安全宣传活动。通过宣讲、宣传屏展示、发放传单等方式,宣传法院机关消防安全必备常识,日常用火与用电方面安全知识,火灾发生时的逃生技能,以及法院机关办公、食堂用电、用火的消防安全防范重点难点等。干警们纷纷表示,一定时刻树牢消防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切实增强做好法院机关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用实际行动守护好法院机关消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