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葫芦岛市法律援助中心帮助沟通,苗某终于成功维权,讨回俩雇主拖欠的33685元工资款。
苗某是河南省长垣县满村镇陈墙村村民,2022年7月5日,苗某与其老板张某谈好劳务报酬后,便到葫芦岛市某石化公司从事防腐保温工作。同时苗某还受某石油天然气公司管理,形成双雇主劳动关系。2022年7月13日开始进入现场施工,一直施工到2022年11月11日,但老板张某和某石油天然气公司始终没有按照约定向苗某支付劳动报酬。在苗某多次追要的情况下,某石油天然气公司和张某共同向苗某出具了一份工资条,并盖章签字确认了相关金额。后某石油天然气公司向苗某给付了30000元。按照工资条确认的金额,两雇主仍拖欠苗某劳动报酬共计33685元未向其支付。
苗某向葫芦岛市法律援助中心提交了法援申请。法援律师了解相关案情后,为苗某拟好起诉状,向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法院当日予以受理。最后,经法援律师和法官的调解,某石油天然气公司和张某同意向苗某给付所欠的全部劳动报酬及诉讼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