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艳美,沈阳市浑南区浑河站东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2020年担任沈阳市浑南区人民调解中心调解员,主持“张大姐调解室”工作。2021年12月,被省司法厅评为“辽宁省优秀人民调解员”;2023年9月,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
作为“张大姐调解室”的“主人”,张艳美将调解视为毕生事业,二十多年如一日坚守调解工作的初心和使命。
张艳美
百姓心中的“和事老”
“小王,你好,我是张大姐。你们的案子调解后还有没有需要我们帮助的地方?”近日,张艳美通过电话对已调解成功的案件进行回访。
“调解过的案子我都要进行回访,确保双方当事人之间真正化解矛盾、解开心结。”张艳美说,不能是表面上化解了,双方心里还是不舒服,对已调解好的矛盾纠纷必须做到件件有回访,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
“调解矛盾纠纷,最关键的是要防止矛盾激化,而防止矛盾激化,最关键的是要及早发现,及时调处。”为此,张艳美走街串巷,深入社区和当事人家中了解案情,经常一跑就是一整天。
“张大姐为人正直、恪尽职守、办事公道,是个善管会理老百姓烦心事、揪心事的人。只要百姓有需要,无论是周末节假日还是恶劣天气时,大姐都会全力以赴去调解。”百姓这样评价她。“每次看到张大姐风里来雨里去地为我们调解纠纷就非常感动,就冲着她这份执着,我们也愿意‘化干戈为玉帛’。”当事人说。
每一面锦旗都有一个故事
“调解纠纷于法有据,为民解忧促进和谐”……在“张大姐调解室”的墙壁上挂满了一面面鲜红的锦旗,一面面锦旗的背后记录着一桩桩感人的故事。
“我们实在没有办法了,请求你们帮帮忙……”2022年6月,来自葫芦岛地区的村民李某宁等人找到张艳美,诉说他们31名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的讨薪经历。“我们曾多次向该项目包工头赵某要工钱,却始终被赵某以各种理由推脱。”
张艳美了解情况后,先是安慰李某宁等人,然后想办法、查根源。调查中,张艳美了解到,赵某确因工程甲方未给他结款而造成资金上的压力,赵某曾给李某宁等31人写过欠条,并承诺于2022年5月31日前结清报酬。但因为甲方一直未结款,资金紧张,暂时无力支付,至今未能履行,并表示不愿意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此事进入僵持阶段。
张艳美并没有放弃,她反复核实、查询网络,通过两天、9个小时、3次会谈、十几次电话和视频沟通,最终赵某愿意配合还款工作,制定还款计划,尽早结清欠款,双方就此达成了共识并签署了调解协议书,并在浑南区人民法院的指导下现场完成了司法确认。纠缠了一年多的农民工集体讨薪劳务纠纷案终于有了圆满的结果。
事后,李某宁等人专程来到“张大姐调解室”,送来写有“为人民办实事、做群众贴心人”的锦旗。
“为群众做好调解服务是我的追求”
“在我解决几百个纠纷之后,依旧和解决第一个纠纷一样,全力以赴,对调解充满热情。我热爱调解,也擅长调解,自创不同风格的调解技巧,为群众做好调解服务是我的追求。”张艳美对记者说。
在张艳美的办公桌上,总是摆放着一摞笔记本和一个小小的记事卡,上面记满了她经手的调解案件和调解进度,如果是没有调解完成的,她就用红笔做标记,密密麻麻的红字时刻提醒着她。
“多年来,我从不积压案件纠纷,总是一个一个化解。”张艳美说。为了确保调解案件有效化解,她经常不辞辛苦多次反复深入社区和当事人家中了解案情。在她的调解下,讨薪无果的农民工拿到了血汗钱,学校食堂档口39户承包商户请求退还费用的诉求得以支持,一件件千头万绪的矛盾被化解,一起起错综复杂的纠纷被调解。
近3年来,她成功调解案件780余件,帮助挽回损失4100余万元,将矛盾化解在萌芽阶段。
“调解工作就是要有耐心、恒心和热心,全心全意为当事人解决烦心事,坚持不懈、攻坚克难。”张艳美如是说。她在人民调解岗位上忙碌着、耕耘着、快乐着,用刻苦努力和兢兢业业成为百姓心中信赖的“调解专家”,用真情传承着新时代“枫桥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