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召开党组会学习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
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大会精神 强调
真抓实干 能动履职
以高质量司法审判促进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11月7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大会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措施。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主持会议。
会议认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上发表的重要讲话,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金融工作,分析金融高质量发展面临的形势,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金融工作,为金融工作举旗定向、谋篇布局,为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会议强调,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大会召开前,习近平总书记亲切会见了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入选单位代表,这是对政法综治战线的极大鼓舞、极大激励和极大鞭策。要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陈文清书记在新时代“枫桥经验”纪念大会上的讲话要求,做实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根本保证、科学的理论这一根本指引、以人民为中心这一根本立场、就地解决矛盾这一目标导向、依法办事这一时代特征、基层基础这一坚实支撑,真抓实干,能动履职,以高质量司法审判促进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如何立足审判工作实际,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促进金融高质量发展?会议指出,要把“从政治上看”落到实处,把金融审判放到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考虑,认清肩负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努力实现金融审判“三个效果”有机统一。要把“从法治上办”落到实处,依法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职能作用,对涉案金融企业积极思考在政策把握上如何引导、规范,跟上加快建设金融强国需要。要把能动司法落到实处,在“抓前端、治未病”上下更大功夫,通过发布典型案例、提出司法建议等方式,会同有关行政机关共同维护金融市场秩序、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要按照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部署,依法稳妥做好强力追赃挽损、僵尸企业出清等工作,服务金融高质量发展。
新时代“枫桥经验”有怎样深刻的内涵?人民法院如何在工作中抓好落实?会议指出,要结合落实全国调解工作会议精神,统筹推进贯彻落实。必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新时代新形势下,矛盾纠纷涉及的领域更加广泛、内容更加丰富、关系更加复杂。要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发挥好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政治优势,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落实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人民法院不能简单“依法”审理、结案了事,而要注重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做大量细致入微的工作,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把马克思主义体现的人民立场和“和为贵”“无讼”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让调解这个“东方之花”更加绚烂。在已经取得明显成效的“引进来”诉调对接基础上,把更多精力投入到向前、向外的“走出去”,履行好指导人民调解的法定职能,推动做实行政调解、行业调解、专业调解等,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最高法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邓修明,党组成员、副院长高憬宏、杨万明、贺小荣、沈亮、李勇出席会议,副院长陶凯元,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贵祥、王淑梅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