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检察院与省司法厅围绕行政争议化解、检律同堂培训、法治督察与法律监督协作配合等进行工作交流,进一步推动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合作,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贵州提供法治保障。
省检察院负责人表示,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参与者和推动者,肩负着共同促进司法公正和法治进步的职责使命,将进一步深化协作、常态沟通、相互支持,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贵州实践新篇章提供坚强法治保障。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推动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法治督察有效衔接,加强“派驻+巡回”检察、“减假暂”实质化审查、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等工作的协作配合,持续抓好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民事支持起诉与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工作的沟通协作,配合做好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和使用,进一步凝聚检律协作合力,携手推动检察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持续推动交流成果落地,围绕会议确定的合作框架和会商达成的共识,排出时间表、路线图,完善长效化常态化日常联络沟通机制,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凝聚共识、汇聚合力,共同推动更高水平的法治贵州建设。
省司法厅负责人表示,全省司法行政机关要进一步加强和检察机关的交流合作,进一步深化机制共创,建立定期沟通机制。进一步深化信息共享,探索建立我省法治督察与法律监督协作配合有关机制。进一步深化协作共赢,发挥各自专业优势,全力推进法治贵州建设。进一步深化队伍共建,加强检司同堂培训,共同提升专业水平,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贵州提供人才保障。
省检察院和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就相关工作进行交流。双方会签了《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的工作办法(试行)》等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