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长江经济带建设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关系国家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对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要意义。驻省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立足职能职责,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把省政协机关落实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情况作为监督重点,结合省政协机关工作计划,把涉及长江(云南段)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长江经济带建设作为政治监督重点,以有力有效地监督推动相关工作任务落实落地。
驻省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以会议监督为抓手,督促省政协机关党组、各专委会分党组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纳入“第一议题”进行学习,进一步增强省政协机关广大党员干部对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重要性的认识,强化责任感和使命感,为更好地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责提供了思想政治保障。
督促省政协机关开好省市政协“共抓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共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协商研讨会。今年11月3日至4日,“长江经济带省市政协‘共抓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共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协商研讨会”在昆明召开。驻省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结合工作实际对协商研讨会进行全过程、“嵌入式”监督。会前,根据《驻省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工作办法(试行)》规定,对具体承办的省政协人资环委办公室、办公厅行政处、接待处主要负责人开展重要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廉政提醒谈话,进一步明确纪律要求,增强廉洁办会意识,对会议筹备、经费预算进行监督,做到监督关口前移,有效化解廉政风险隐患。会中,派出监督检查组对会风会纪执行情况开展明察暗访,确保会议风清气正。会后,紧盯会议决议落实执行情况开展调研监督,为会议决议的落实和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纪律保障。
督促省政协机关落实长江(云南段)河长制相关工作。驻省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根据年初工作计划安排,对省政协落实长江(云南段)河长制工作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省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牵头,与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有关同志及专家组成督察组,赴昭通对长江(云南段)河长制工作开展实地督察,对昆明、曲靖等六州市进行书面督察,通过督察,进一步推动河湖“清四乱”、长江(云南段)流域保护修复攻坚战等专项行动走深走实。同时,与省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就督察情况进行研究分析,着力发现落实河长制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纪检监察监督与政协民主监督贯通融合,形成推动长江(云南段)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监督合力。
下一步,驻省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将进一步加强监督,督促省政协机关职能部门认真落实中央、省委有关工作部署要求,以实际行动推动长江(云南段)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长江经济带发展取得新成效。此外,充分运用“室组地”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与省纪委监委联系处室,驻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纪检监察组和昭通市纪委监委等单位部门的沟通联系,强化工作统筹协调,形成监督工作合力,以有力有效的监督推动长江(云南段)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