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4月以来,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先后收到信访举报件,重复反映省检察院检察官违法插手干预案件办理、充当犯罪嫌疑人“保护伞”。接到举报后,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高度重视,立即成立核实组开展调查。在调阅案件资料、函询本人、向办案部门了解情况并综合分析研判后,认定该举报问题失实。
“检察人员身处执法一线,容易成为被不实举报甚至诬告的对象。我们不能让依法履职的检察官流汗又流泪,及时作出客观公正的澄清,是严管更是厚爱。”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根据《关于做好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的意见》《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办法(试行)》等相关要求,在对案件性质、本人意愿、澄清效果进行研判后,及时开展澄清正名,还干部一个清白、给大家一个明白。
11月7日下午,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通过当面澄清与书面澄清相结合的方式,公开为受到不实举报的检察人员澄清正名,旗帜鲜明地为干事者撑腰。
“今天这场澄清正名会让我卸下了思想包袱。今后,我将以实际行动回报组织的信任与期望,一如既往地勇于担责、真抓实干,做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检察官。”组织的撑腰,让一度感到迷茫的当事人如释重负,也给在场其他检察人员带来了触动。
为巩固澄清正名工作成果,下一步,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将写好澄清正名“后半篇文章”,将澄清正名情况反馈至干部人事部门,相关材料归档个人廉政档案,并适时开展回访,及时了解澄清对象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用组织的温暖持续为检察人员干事创业热情保温增暖。
“扶正必须祛邪,激浊方能扬清。为忠诚尽职的检察人员撑腰,体现的是纪检监察机关的责任与担当,传递的是监督执纪的力度和温度。”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