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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他从火光中走来》:火灾无情引纠纷,损失由谁来承担?

发布时间:2023-11-16 来源: 北京政法网 作者:佚名

  

  火灾看似离我们很远,但火灾隐患时刻围绕在我们身边。大部分的火灾都是在不经意间发生的,甚至由不起眼的日常行为导致的。只是不当行为没有引发严重后果,人们就误以为这么做是没有问题的。可是风险就是风险,一不留神可能会酿成大祸。那么,一旦发生火灾,造成了人、财、物的损失,责任主体如何确定?责任如何分担?是否有其他可以减轻或者免除责任的情况?我们一起跟随北京朝阳法院法官进入《法眼看剧》。

  剧情回顾一

  和平路特勤站站长林陆骁在和新人消防员谈话过程中,消防站的警铃响起,林陆骁带领消防员紧急出动来到报警事发地点文化文化创意园后,并未发现此处发生火灾。于是林陆骁派消防员现场检查是否有火灾安全隐患,此时房东阿姨走进来称,承租房屋的舞蹈社欠付了半年房租,要求立刻解约并限舞蹈社今天之内搬离自己的房屋。林陆骁通过查看监控发现房东尾随消防车一同进来,于是告知房东:我现在可以怀疑你报假警,浪费社会公共资源,对这种情况,我们一定会追责到底。警察遂将房东带走进行调查。

  看剧有疑

  房东为了解除和舞蹈社的租约谎称险情报假警的行为是否构成违法犯罪?房东如何合理合法收回出租的房屋?

  朝阳法院法官提示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谎报火警最高可处10日拘留。谎报险情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虚报警情,不仅浪费了警力,增加了消防官兵的工作量,也影响了其他真实警情的救援行动,是一种浪费社会公共资源的恶劣行为。报假案一般要看报案者是否存在主观故意。如果不存在主观故意并且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报案者一般不承担责任。如果是故意报假案的,公安机关有权依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对其处以拘留和罚款。已经构成刑事犯罪的,则需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剧中,创意园的房东为了解除和舞蹈社的租约并让舞蹈社腾退房屋才出此下策,那么现实生活中如果业主想和租户解除租约,应该如何去做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以下条件具备时房东可以解除租赁合同:(1)与租户协商一致解除合同;(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租期届满或者租赁合同解除后租户拒绝搬走怎么办?出租人可以报警,在民警的见证下与承租人协商,要求其续住,支付租金;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搬走;如果承租人不续租,也不搬走的,出租人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进行裁判。判决生效后,如果租户仍然不配合腾空房屋,出租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由此可见,法律赋予了出租人多种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的救济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是出租人享有的法定权利,但是权利的行使一定要合理合法,否则不仅无法实现自身的权利不说,还要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

  剧情回顾二

  消防站接到应急救援,附近有房屋因为违规建筑导致坍塌,消防员雷大罡联系不上该倒塌建筑的负责人陈奕龙(雷大罡的发小)。因不确定坍塌楼底是否还有被困人员,大家遂分头行动。余奇磊和雷大罡发现一位被困人员,因为坍塌结构不能改变,余奇磊分析只能将碎石移开救人,很快雷大罡就发现被困在墙下的人就是陈奕龙。为了能更安全的救人,余奇磊爬到外围观察楼体结构,但很快他因为楼体再次坍塌被埋,被钢筋插穿了身体。余奇磊隐瞒了自己的伤势,让雷大罡尽快去救陈奕龙。在余奇磊的配合下,雷大罡成功救出陈奕龙,但是余奇磊却彻底被埋废墟。林陆骁接到通知赶到医院才得知余奇磊已经死亡。

  看剧有疑

  建筑负责人陈奕龙擅自两次加盖一幢建筑,使得原来一栋二层的建筑变成四层,因原本两层建筑的地基承受不了加盖的压力,加之违建建筑使用的水泥和钢材都不符合要求最终导致了坍塌事故的发生。为了救援陈奕龙,一名消防员牺牲,责任由谁承担?

  朝阳法院法官提示

  违规建房是指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建筑负责人陈奕龙擅自两次加盖一幢建筑,且使用的材料也偷工减料,故损失的发生应该由陈奕龙承担责任。

  对于违章建筑的建筑主体,一旦发生坍塌造成严重后果,则相关负责人很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正在使用中的建筑被判定为违章,那么有关部门可依照建筑标准勒令其进行整改,而且产生的费用全部由负责人承担。如果整改后符合要求,方可以继续投入使用或纳入当地住房保障系统。同时相关监管部门和施工单位也会受到相关的处罚,发生重大事故的也会按照《刑法》中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追求相关人员的责任。

  剧情回顾三

  经营包子铺的夫妻二人外出进货,将孩子独自留在自家的包子铺里,铺子里突然燃起大火。林陆骁带队赶到,将火扑灭并成功将孩子救出。经现场勘察发现起火原因系插线板坏了还继续使用,从而引发的火灾。火灾不仅将包子铺的店铺烧毁,还殃及了隔壁店铺。

  看剧有疑

  包子铺主人在插线板坏了的情况下还不更换继续使用导致火灾造成自己店铺烧毁和隔壁店铺受损,责任谁担?

  朝阳法院法官提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包子铺主人在明知插线板已经损坏的情况下仍坚持使用破损的插线板存在过错,故因其自身的不当使用电器行为导致自身店铺的损失只能由其自身承担损害后果。但是其不当行为不仅造成了自身的财产损失,还造成了隔壁店铺的损失,故包子铺的主人还需要赔偿因火灾给隔壁店铺带来的损失。从上面的剧情可以看出,平时一定要关注并检查家里的电器设备及配件等,及时排查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能因小失大,以免对自己、对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损害。谨记安全用电,是对自己,对他人都负责的大事。

  此外,为了预防火灾风险和分散火灾带来的损失,可以投保火灾险,以免出现电视剧中火灾后导致家产损失殆尽的情况下还面临巨额赔偿的惨痛境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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