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加入法治资讯网!

法治资讯网

网站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法治观察 > 宁化县人民法院调解一起遗嘱继承纠纷案件

宁化县人民法院调解一起遗嘱继承纠纷案件

发布时间:2023-11-16 来源: 福建长安网 作者:佚名

  近日,宁化县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遗嘱继承纠纷案件,法官用心用情释法析理,既成功化解纠纷,又解开当事人心结。

  据悉,被继承人黄某甲与王某梅于2021年登记结婚,系夫妻关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未生育子女;黄某乙系黄某甲的弟弟。2018年3月,黄某甲与黄某乙共同购置了某小区商品房一套,各占50%的份额,并在此共同居住。今年7月16日,黄某甲亲笔立下遗嘱一份,明确表示在其身后案涉房屋其个人名下50%的份额由其胞弟黄某乙继承。7月19日,黄某甲因病去世,其生前未生育子女,也未收养子女,无继子女及其他抚养人。之后,双方当事人因遗嘱继承问题意见不一致,引起纠纷,起诉至法院。

  “我是被继承人黄某甲的配偶,为什么不能继承黄某甲名下的房产份额?”王某梅满脸疑惑,很是不解。

  “您先生黄某甲在生前亲笔立下了一份遗嘱,明确表示他所占的房屋50%份额在其过世后由其胞弟黄某乙继承。您虽然是黄某甲的配偶,属于法定继承人,但本案有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在认真梳理该案争议焦点后,承办法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耐心解释给王某梅听。

  最终,经过调解,双方当事人决定尊重被继承人的意愿,按照遗嘱继承办理,该案圆满化解。

  (曾春华)

  责任编辑:林少颖


原文链接:http://www.pafj.net/html/2023/gedidongtai_1115/3728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治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法治资讯网 fzz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3382908、010-56212745,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