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两名馋嘴男子为吃上鲜美的长江野生鱼,竟罔顾长江十年禁渔期禁令,半夜偷摸到江边,使用禁用鱼叉大肆叉鱼,不料被巡逻至此的民警包围……
当晚11时许,万州区公安局大周派出所民警在周溪(长江一级支流)螃蟹寺广场附近水域一带展开夜间巡逻,在经过一处树林时,民警突然发现林里隐约闪现着几道光亮。民警凭经验,感觉很可能有人在此非法捕捞。为避免打草惊蛇,民警立即关闭车灯,从几个方向向事发地悄悄包抄靠近。
“到达现场后,我们看到两名穿着水裤的男子站在水中,手中各拿一把鱼叉,形迹十分可疑。”民警随即上前对两人进行盘查,并从现场一个桶内发现了31条渔获物。经仔细查看,这些被捕获的鱼身上均有不同程度的贯穿伤。
面对确凿证据,嫌疑人唐某和李某对其非法捕捞行为供认不讳。经民警对涉案现场进行检查,查获非法捕捞渔获物31条(均为长江鱼类,后经称重1.78公斤)、非法捕鱼工具2把鱼叉、2个强力聚光灯。
据两名嫌疑人交代,因近来闲着无事,为满足口腹之欲,二人便相约前往周溪捕鱼。为避免被他人和警方发现,专门选择了夜深人静时作案。
办案民警介绍,鱼叉学名投射叉刺耙刺,是属于《农业农村部关于发布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的通告》中规定的禁用渔具,此种捕捞方式对鱼类的威胁较大,一旦失去管控,将对长江鱼类资源造成较大破坏。目前,两名嫌疑人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