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法院关于全面推进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以集约化事务管理为核心,实行了“1+X+5”工作运行模式,即:建立一个中心,剥离13项审判辅助事务,成立五个工作团队,使管理更加集中、职责更加清晰、操作更加专业、流转更加高效、应用更加智慧、沟通更加便利,切实提高司法辅助事务的办理效率。自4月改革以来,共集约管理辅助人员43名,结案率同比上升3.45个百分点,平均审理天数下降4.9天,六项核心指标排名上升29位。
提高思想认识
把准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方向
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是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3年部署推动的一项重点工作任务,事关司法改革后聘用制文员管理以及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如何从“效率型”向“效益型”转变。从法院整体工作来看,开展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能够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有效缓解司法供需矛盾,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从法官个人角度来看,开展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能够进一步树立以法官为中心和“让专业人做专业事”的导向,不断提升审判的质量和效率,同时能让法官助理从繁杂的审判辅助事务中解脱出来,并加强辅助人员专业化管理与培养。
强化组织领导
厘清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明细
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工作开始后,朝阳法院立即成立了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开展此次改革工作,制定《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工作方案》,在原有集约化辅助事务基础上,本着“能剥尽剥”的原则,对审判核心事务和审判辅助事务进行再梳理,列出时间表、任务书,确保改革稳步推进。同时落实定期例会通报等制度,就审判辅助事务剥离的可操作性、集约管理的效果等方面广泛征求员额法官和辅助人员的意见和建议。
实质运行管理
用好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平台
重新整合编排审判团队书记员,按照人岗适配、统分结合原则,根据工作量合理配置五个团队工作成员。遵照循序渐进原则,做到“可剥离慎剥离”“能剥离尽剥离”,最大限度释放集中管理效能。将案件开庭排期、送达、庭审记录等辅助事务纳入“集约中心”集中办理。制定《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务工作核心区内部工作规程》等规范性文件,细化管理流程,完善工作衔接,细化责任分工,坚持以制度促规范、塑流程。
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旨在通过数智赋能与司法审判深度融合,集约涵盖全案件周期的辅助事务,实现从“线下到线上”“个人包干向专人专岗”“人工检查向智能监管”转变,推动传统审判辅助事务管理深层变革,提升办案质效。
接下来,朝阳法院将及时分析总结运行管理经验,健全工作机制,优化内部流程,破解制约工作开展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努力为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朝阳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