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外脑作用助力以“我管”促“都管”的能动司法理念落地见效、注重宣传文化建设不断传递检察好声音、广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爱民实践活动……多年来,法库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加强党建引领,以“群众工作”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打造法库检察亮点和品牌,在能动司法中彰显检察温度。
强化党建引领注重宣传文化建设不断传递检察好声音
“多亏了检察机关的协调推动,我们的不动产权证终于办下来了。”法库县东湖学府小区1000余户居民陆续拿到了期盼已久的不动产权证后,于近日派出代表向法库县人民检察院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近年来,法库县检察院在上级检察机关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市检察院宣传部门的精准指导下,坚持把党建引领新闻与宣传工作作为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检察工作、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的有力抓手和扩大检察机关影响的重要途径。
“把党的声音通过我们检察工作传播出去,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中拉近检察机关和人民群众的距离,宣传工作十分重要。”法库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啸天表示。
目前,法库县检察院的宣传工作已由“单兵作战”向“集群攻坚”转变,由“被动参与”向“主动作为”转变,由“纸媒阵地”向“融合发展”转变,将宣传工作列入“一把手”工程,着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宣传队伍,有效改变了以往宣传部门单一作战、其他业务部门“隔岸观火”的被动局面,逐步形成全院抓宣传、全员均参与的工作格局。
张啸天(左一)到被司法救助女孩家了解生活情况
发挥外脑作用让“我管”促“都管”的能动司法理念落地见效
历史遗留“难办证、办证难”问题时间跨度长、涉及群众多、处理难度大,直接关乎民生,影响稳定,制约发展。
法库县东湖学府小区早在2016年至2017年间已全部出售完毕,但在其后时间里,因开发商资金链断裂“跑路”导致竣工验收备案无法完成,从而让1000余户居民无法正常办理产权证。此后,又因开发商在多起纠纷中未履行生效判决,该小区土地及土地上建筑物被查封多次,致使东湖学府小区业主办理房屋产权证更加艰难。
2022年3月,法库县检察院特邀检察官助理在“解遗办证”工作中遇到了多个小区近万户居民办理房产证困难的问题,特邀检察官助理将问题反映给法库县检察院,希望检察机关出面为群众维权提供法律帮助。
“检察长带队从法库县东湖学府小区入手,在特邀检察官助理的参与帮助下,先后与县法院、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共同调阅了涉及查封土地及房屋的执行卷宗、房屋备案登记表等大量材料,查明认定,虽然小区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仍在开发商名下,但实际所有权人应为业主。”案件的主办检察官、第四检察部主任刘艳杰介绍,工作专班采取双管齐下的方式,主动帮助该小区8名业主搜集提起执行异议的材料,并在认真审查基础上向法院发出了支持提起执行异议意见书并通过审理得到了支持。
在典型示范推动下,法库县检察院与法库县人民法院研究并一次性解除了该小区土地及地上房屋多次查封。至此,小区涉及1000余户业主产权证办理难题在司法层面得到了高效解决。
以“我管”促“都管”是检察机关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重要能动司法理念。法库县检察院积极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以责无旁贷的心态、舍我其谁的担当、真心为群众解忧的行为,得到了县委、县政府以及上级检察院的高度肯定,也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今年5月,14岁女孩小玉(化名)的父亲陈某丰突发脑出血被送进重症监护室。小玉正读初二,品学兼优,但因父亲重病只能居住在班主任家中,无奈之下,小玉只能哭着找到母亲和继父。
小玉的母亲倪某随后向检察院提出了申请,想要变更小玉的抚养权,并按照规定让陈某丰支付抚养费。看着急切懵懂的女孩,检察官决定帮助她渡过难关。
5月9日当日,倪某向检察院提供了相关材料,办案人利用中午休息时间制作了《支持起诉书》。
13时30分,张啸天带领申请人前往法库县法院立案。14时30分,张啸天与县法院副院长等办案人一同在重症监护室门外举行庭审,小玉看着插着管子的父亲泪流满面泣不成声。
最终,经过庭审,听取原、被告双方的意见后,法院当日作出调解决定:小玉变更由原告倪某抚养,每月10日前由被告向原告支付抚养费1000元。
5月15日,法库县检察院未检部门认为被抚养人小玉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特此移交本院控告申诉部门,并认为小玉的情形符合司法救助条件。
6月25日,经检委会讨论决定,决定对小玉救助2万元,同时联动上级检察机关实施共同救助。6月26日,小玉捧着4万元现金,眼含泪花站在法库县检察院门前,深深地面向检察院鞠了一躬,那一刻,时间似乎停止,所有人被孩子的真情所感动。
小玉的父亲身患重病,生活无法自理,鉴于此种情况,法库县检察院积极发挥检察职能,联合民政部门为其办理低保、联合残联对其评定残疾等级,并为陈某丰联系专门的康养机构,帮助其进行康复性训练。
清醒后的陈某丰激动得说不出话来,在场的医生也纷纷感叹,原来检察院不仅惩罚犯罪,还如此“平易近人”。
张啸天(左)向记者介绍法库县检察院的党建工作
推进数字检察 服务群众能力水平显著提升
如今,法库县检察院已经实现党员检察干警参与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全覆盖,打通服务大局、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
2022年6月,法库县检察院选派19名院领导、业务骨干与19个乡镇街定向联系对接,根据乡镇街综治中心实际需求,参与社会综合治理问题研判,排查化解社会矛盾隐患等问题。同时,不断推进公益诉讼、法律监督前移,并建立微信联络群工作平台,以务实、精准的举措回应群众诉求。
今年以来,法库县检察院向审判机关发出12件检察建议均被采纳。在县残联设立“残疾人维权法律服务中心”,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6件,派员出庭支持农民工讨薪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件,支持老人起诉追索赡养费6件,支持未成年人起诉追索抚养费4件,帮助“一老一幼”、农民工等群体维护合法权益。
今年,法库县检察院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8份,提起安全生产领域诉讼1件,累计恢复林地42.27亩、恢复耕地3.36亩。召开“行政机关如何有效保护湿地”等公开听证会24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獾子洞国家湿地公园存在的固体废弃污染、非法挖砂等问题进行了分析,以检察监督推进对湿地问题的整治和预防。
同时,法库县检察院大力实施数字检察工作,不仅有效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也让服务群众能力水平显著提升。
年初,法库县检察院通过大数据筛查,成功办理了一起“窃热”案件,不仅还了房屋居住人的清白,也揪出了私接暖气管道涉嫌盗窃犯罪的幕后“黑手”。
沈阳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在对外销售法拍房时,为了能够顺利出售房屋,承诺购房者会解决法拍房拖欠多年采暖费导致无法供暖的问题,以此促进销售。
因和供暖部门多次沟通无果,公司股东李某某便想出了自行找水暖工为购房者私自接通暖气管道的方法,从而达到为购房者供暖的目的。
法库县检察院通过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与供电、自来水、燃气等数据比对,发现疑似热能被盗线索,并将线索移送相关部门侦查。
今年9月,在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下,李某某赔偿了供暖公司的经济损失,双方通过协商,彻底解决了历史遗留问题,为居民供了暖。10月初,法库县检察院对涉案企业开展合规考察后,依法对企业负责人李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今年5月,法库县检察院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专项活动中发现,法库县交通运输局未依法吊销违法超载营运货车车辆营运证,存在怠于履行监管职责的违法行为。
通过构建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对比分析,筛查选取4辆货车违法问题后,7月14日,法库县检察院向县交通运输局发出类案检察建议。
法库县交通运输局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从3个方面进行整改并解决问题。
在此期间,法库县检察院还利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对已立案调查的机动车修理厂废机油收集、贮存、处置整治案件召开听证会,督促行政机关加强对废弃机油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