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周峰……诉讼费都退了吗?……”
10月16日下午,记者走进法库县人民法院秀水河子人民法庭,循着断断续续的通话声音找到了营商工作站办公室。戴着眼镜、穿着法官服的庭长周峰向记者点头示意稍等一下。“已经到账了是吧?执行环节走到哪一步了?执行回来多少钱了?”周峰聚精会神地听着电话里的反馈,脸上流露出欣慰的神情。
多年来,法库县法院紧扣“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扎实开展主题教育,聚焦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持续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用心用情解决企业和群众的急难愁盼,为法库县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力量。
发挥诉讼“前沿”优势全方位延伸司法服务触角
走进法库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环顾1200平方米的大厅,“宽敞明亮、布局科学、大气温馨”这几个词同一时间出现在记者的脑海中。
“改造升级后的诉服中心共分为诉讼服务和司法文化两个区域,基本实现了事务集约、一站通办。”立案庭庭长丁一告诉记者,“我院打造‘1+4+N’大营商工作格局,其中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营商工作站,直接推动立案、接待、信访申诉服务升级,并发挥‘前沿’优势,对涉及营商方面的纠纷或诉求实现第一时间掌握信息,保证把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落实到位。”
去年8月30日,沈阳某商贸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来到法库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欲起诉辽宁某陶瓷公司,并提出了财产保全申请。在了解到双方是合作多年的生意伙伴后,丁一第一时间将情况上报给院内的营商工作站办公室,该院政治部主任陶涛及时联系被告,询问调解意愿,并得到了肯定的答复。
案件转至该院特邀人民调解员张百才手里后,如何打破隔阂成为摆在他面前的一道难题。
为了让当事人省时省力,张百才不断与原、被告企业联系沟通,一点点增进企业的信任。“你看,陶瓷公司确实是遇到坎儿了,再僵持下去只会两败俱伤……”“商贸公司的货款也不能一直拖欠,人家也要经营,一下子拿不出那么多钱,不行分批分期呢?”经过一次次解释说明,双方当事人的态度慢慢不再强硬。
辛苦努力没有白费,仅用7天,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案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据介绍,法库县法院是东北地区首家搭建“破产案件办理云平台”的基层法院。该院畅通立案渠道,对涉企案件加挂绿色标签,实现快立、快审、快执。
法库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小法庭写好服务“大文章”
不久前,秀水河子法庭庭长周峰率审判团队到某企业走访,实地考察企业的生产经营现状,详细了解企业经营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虚心听取企业对法庭在服务保障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就如何更好地防范法律风险、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
该企业负责人表示,法庭主动为辖区企业服务的措施,有助于帮助企业生产经营再上新台阶。
近日,秀水河子法庭针对一起民间借贷案件的实际情况,从有利于化解矛盾出发,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
“这起案件并不复杂,标的额也不大,但由于原告出具的证据借条存在瑕疵,被告不认可。”周峰说,人民陪审员反复做双方的思想工作,阐明利害关系,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原告放弃部分诉讼请求,被告认可债务关系。
“小调解”促进大和谐,用接地气的方式解疑释惑,法庭发挥和群众之间的窗口纽带作用,提升纠纷化解水平。
2021年至2023年期间,法庭成功处理200余起土地承包整户消亡案件。法庭受理的涉及黄家堡村60余件独生子女土地案件大部分以调解或撤诉方式结案。
周峰告诉记者:“法庭是人民法院最基层的单位,处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促进乡村振兴的最前沿,我们要充分发挥多元解纷作用,及时跟进人民群众司法需求,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去年8月4日,大孤家子人民法庭工作人员与法库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一同到沈阳某家居有限公司化解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工伤待遇纠纷。申请人朱某在工作中受伤,关于工伤保险待遇问题一直未解决,法庭人员与仲裁委利用联动机制,提前介入,通过释法明理,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此举得到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一致好评。
“我们法庭还与多家陶瓷企业建立了沟通、反馈、会商制度。”大孤家子法庭庭长刘永强说,法庭坚持定期走访企业,为企业答疑解惑,进行普法宣传。
据了解,为向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热情贴心的诉讼服务,法库县法院根据农村审判工作的特殊性、企业聚集地区人员的密集性,针对农民农忙季节无暇诉讼以及企业上班族工作时间应诉不便的特点,出台了《关于开设假日法庭、夜间法庭的操作办法》,形成了假日法庭、夜间法庭与巡回法庭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多层次、多维度进行审判调解,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派出法庭法官到村民家了解核实案情
灵活运用强制措施善意执行助企业重返“赛道”
“多亏您耐心细致的工作,我们几方才能达成一致意见,解决了企业后顾之忧,让我们安心经营,真心感谢!”前不久,某被执行企业负责人向该院执行法官周永成表达谢意。
此前,某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将某陶瓷公司、某卫浴批发商店、某陶瓷销售中心及王某等4方分别告上法庭。法院判决上述7起案件的被告共计返还原告本金536万元,并互负连带责任。
2022年4月,原告对上述7起案件申请执行。按照该院关联案件集约执行的相关规定,交到了周永成手里。
“如果简单机械办案,可能衍生多起追偿权诉讼,给企业带来诉累,增加经营成本。”周永成反复权衡后,提出了一个较为周全的方案,“以各自借款额承担还款责任为基本原则,按裁判的金额计算各被执行人承担的金额……”周永成立即组织申请人与众被执行人集体协商,经过反复核对,最终各方就还款方案达成一致意见。
“关联案件集约执行制度的好处是能够提高执行办案质效,保证流程衔接,不让程序空转。”法库县法院执行局局长郑喜东说。
一招出手7案很快执结。事后,一位被执行企业负责人感慨地说:“法官提出的方案让我们不必再为还款数额不确定而担心,能安心生产经营。”
多年来,法库县法院执行工作始终以保障涉案企业合法权益为出发点,聚焦企业急难愁盼,灵活运用强制措施,实现了执行效益最大化。
某出口贸易企业因借款合同纠纷陷入一起执行案件,标的额为800余万元。执行局法官李建荣接案后,按照该院《涉企(执行)案件生产经营影响评估表》逐项调查核对,尽可能避免给被执行企业经营造成影响。
经了解,被执行企业受特殊原因影响导致流动资金不足。“我们秉持审慎态度处理,避免因处置不当给企业财产造成损失。”李建荣说。
在清查被执行企业财产时,李建荣发现其名下有两处经营用房的市价与债务大致相等,便多次征求双方意见促使达成解决方案,由被执行企业以两处经营性用房抵偿债务,将房屋产权过户,再返租给被执行企业,既不影响被执行企业生产,又能确保债权方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后来,被执行企业按期返租,生产经营未受影响,外地订单纷至沓来。
据统计,法库县法院已对430余件涉企执行案件进行了生产经营影响评估,进行“放水养鱼”挽救式执行,让企业喘喘气、缓缓劲,为企业缓解债务压力、恢复生产经营创造了有利条件。
“让企业留得住、发展好,实实在在为企业提供司法服务,持续提高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我们一直在努力。”法库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扬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