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长岭县人民检察院坚持“小院要有大作为”的工作思路,始终把队伍建设牢牢抓在手上,强引领、树标杆、重考评,促进广大检察人员全身心投入到工作和学习中,形成了人人思奋、个个争先的崭新局面。先后荣获“吉林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吉林省精神文明单位”“吉林省青年文明号集体”等荣誉。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打造忠诚检察队伍。始终坚持以党建促队建,突出政治引领、夯实基层基础、搭建活动载体,推进队伍建设工作全面提升。1个党建品牌荣获全省检察机关“融+”党建品牌优秀案例;1个办案组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专业化办案团队;1人被授予全省优秀检察官称号;精心培树的“社区矫正对象禁止令执行监督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强化检察文化建设,培育优秀检察队伍。大力弘扬“想在前、走在前、干在前”“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精神品质,“岭路人”检察文化品牌在全省检察机关首届检察文化品牌选树活动中荣获二等奖。在文化品牌引领下,先后有15人次在各类业务竞赛和岗位练兵中获奖。其中,5人次在全市检察系统“融+”党建品牌创建、首届刑事精品案例评选、首届书记员业务技能竞赛等活动中获得第一名的成绩,欧银贺同志在全省检察机关第七届十佳公诉人业务竞赛中成功夺冠,比学赶超、干事创业在机关上下蔚然成风。
强化规范化建设,锻造过硬检察队伍。抓好人员考核管理,制定完善《全员业绩考评实施办法》,从不同层面、不同维度对检察人员真考实评、奖优惩劣,树立“干好干坏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的导向。目前,已选拔5名“85后”干警到中层岗位任职,平均年龄39岁,有效优化了检察队伍年龄结构,真正做到了让想干事者有方向、能干事者有机会、干成事者有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