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尤溪县人民法院开展强制腾退行动,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盘活了涉案场地资源。
据了解,原告尤溪县某村民委员会与被告尤溪县某科技公司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法院经审理判决双方当事人签订的租赁合同解除,被告向原告支付租金,并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将租赁场地腾退归还原告。判决生效后,该科技公司未在履行期内履行义务,原告遂向尤溪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通过多种途径均未能联系上被执行人,尤溪法院决定对该租赁场地进行强制腾退。腾退行动当天,执行人员到达涉案场地,在县人大代表的见证下,依照执行方案有序开展腾退工作。执行干警对可移动物品进行清点、登记并指定保管人,仅用时半日,将该场地便顺利移交返还给申请人。
(麻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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