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11月22日,新宾满族自治县公安局上夹河派出所民警在上夹河镇南嘉禾村河边进行巡查时发现,一男子正使用渔具非法捕捞河鱼,民警立即下河对其进行制止,并在现场发现该男子携带了一个手摇电鱼机、捕鱼叉和一个“鱼篓子”,收缴小河鱼数只。
民警经询问了解到,嫌疑人刘某称自己一直在外面打工,近日回到老家,称自己在家待着没事,就想到了捕鱼。民警对刘某进行了法治宣传教育,并讲解了非法捕捞水产品等行为的危害及法律后果。由于刘某的违法行为未达到刑事处罚标准,随后上夹河派出所联系县农业农村局执法大队对该人的行为进行处理。
上夹河派出所将继续加大开展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宣传活动,向辖区群众宣讲水生态保护法律法规及其保护意义,加强群众的法律意识。
编辑:于津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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