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十赌九输”,却有人“屡战屡胜”,原来是以赌为名以骗为实的新型犯罪。近日,永泰法院审结了一起赌博型诈骗案件,将“十赌十胜”的诈骗犯绳之以法。
案情简介:
2019年1月,被告人池某甲和郑某某商量找人邀约网友后以诈赌方式诈骗钱款,被告人池某甲纠集了被告人陈某某,被告人郑某某纠集了被告人池某乙、叶某某参与。被告人池某甲还购买了用于诈赌的扑克牌和手机,被告人郑某某借来POS机。被告人陈某某使用“探探”交友软件邀请被害人到永泰游玩吃饭。饭后众人至某茶馆包间内喝茶,被告人叶某某提议众人以打“十三水”的方式进行赌博。赌博过程中,被告人郑某某、池某乙负责在楼下望风,被告人叶某某、池某甲、陈某某一起使用自己带来的扑克牌和手机,互相配合作弊在赌博中赢取被害人98000元,并使用POS机刷走上述款项。骗得款项后五名被告人借故一同离开现场,随后将骗得的钱款分赃。被害人随后报案。
永泰法院审理认为,五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应依法惩处。结合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涉案金额、非法所得、退赃等情节分别判处五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至八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
法官说法:
赌博是一种射幸活动,其本质特征在于输赢结果的偶然性。本案中,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采取“赌博”手段掩饰其诈骗财物的主观故意,通过有序分工、默契配合,操控赌局输赢,其行为完全不符合赌博凭借偶然事件决定输赢的特性,而是符合诈骗罪犯罪构成,法院以此对各被告人作出上述判决。
近年来,通过赌博方式进行诈骗的案件频发,各类诈骗手段层出不穷。在司法实践中,赌博型诈骗有两种常见行为模式。其一是结果控制型,设赌人通过技术手段、协同配合,人为操纵赌博结果,使赌博结果丧失偶然性,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取被害人的财物。上述案例就属于结果控制的类型。其二是直接占有型,设赌人不操纵赌局的结果,而是诱导被害人转入赌资后,通过注销账户等手段拒绝承兑,直接将被害人的赌资占为己有。不论是哪种类型,都是以赌博为名行诈骗之实,主客观相统一,构成诈骗罪。
(张剑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