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杰 戴灿楠)“我为群众办实事”不仅是一句口号,更是司法为民的行为指引。11月22日凌晨0时23分,福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的灯依然亮着,经过承办法官长达五个多小时的调解,一份和解协议终于达成。
李某作为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不仅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还玩起了“躲猫猫”。11月21日下午,李某被传唤至执行局,但其仍以经济困难为由拒不履行,鉴于李某的态度,执行法官决定对其予以拘留。
在办理相关手续时,李某态度有所变化,表示可以先还一部分款,余款分期付款,执行法官立即通知申请执行人来到法院,并组织双方开展调解。然而双方见面后各执一词,气氛又紧张了起来。为缓和双方情绪,法官采取“背靠背”方式进行调解。从黄昏到深夜,经过五个多小时的释法析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李某通知家属筹钱,当场支付了部分款项,剩余款项分期支付。
这只是福安法院执行工作的一个缩影,为更好地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福安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依法采取各类执行措施,切实把“纸上判决”兑换成胜诉当事人手中的“真金白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