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条例是我国第一部专门性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综合立法,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未成年人成长成才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标志着我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治建设进入了新的阶段。
01 法治副校长进校园,宣讲进行时...
★ 太原中院
太原中院少年法庭受邀走进太原市志达中学校,从电影《孤注一掷》说起,用审理的真实案例讲解,提醒同学们保护好个人信息,切勿安装可疑APP,不要轻信网友,时刻牢记所有的不劳而获都是骗局,天上不会掉馅饼,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号召同学们积极加入到全民反诈行动中来,既要预防自己或者家人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受害者,也要影响身边人避免因为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识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帮凶。
★ 迎泽法院
迎泽法院走进太原市迎泽区桥东街道南巷小学,向学生们宣传讲解反诈知识,通过列举五种典型实例让大家对电信诈骗有了进一步认识。警醒学生们作为青少年,要逐步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杏花岭法院
杏花岭法院来到北大街小学开展以“防范电信诈骗,从小青杏做起”为主题的宪法宣传周普法宣传活动。北大街小学的师生认真聆听了相关宣讲内容,意识到防范电信诈骗、筑牢反诈防线的重要意义。随后,同学们在“防范电信诈骗,从小青杏做起”的主题签名墙上郑重签下自己的名字。
★万柏林法院
万柏林法院前往公园路小学南校区,围绕国家宪法日与防范未成年人电信诈骗开展普法宣讲,细致讲述了学生应如何预防、识别网络诈骗和遭遇网络诈骗的处置办法,帮助学生们树立法治观念、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尖草坪法院
尖草坪法院走进太原工业学院,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山西省平安建设条例》、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内容进行普法宣传,并现场开展法律咨询,积极引导学生学习法律法规,提高防范意识,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好公民。
02 法庭开放日,庭审观摩中...
★太原中院“订单式普法”
太原中院少年法庭接受太原市第三十六中学校订单式普法申请,为该校300余名师生,进行了一场“面对面”“零距离”的反诈庭审观摩活动。观看《反诈反赌博,人民法院在行动》宣传教育片,庭审观摩,以“预防电信网络诈骗”为题宣讲,赠送《反诈宝典》等系列活动有序开展。
★迎泽法院“校园法庭首落锤”
迎泽法院在太原中院与山西大学共建的“校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黄某某涉嫌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山西大学法学院80余名师生参加了旁听,并在山西大学校园网同步直播。这也是校园法庭建成以来,首次开展的真实庭审。
★古交法院“别样课堂”
古交市人民法院与古交市教育局联合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古交市第九小学20余名师生走进法院,现场旁听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庭审,让学生“沉浸式”感受审判流程及法律的神圣和威严。
★清徐法院“庭审进校园”
清徐法院走进山西警察学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孙某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及被告人郭某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件。山西警察学院法学系百余名师生到场旁听了审判。
03 普法进社区,防诈进行时...
★太原中院
太原中院少年法庭联合省高院刑一庭在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共同开展“全民同心 反诈同行”集中主题宣传活动。采取悬挂预防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标语、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材料、讲解新型案例、解答群众法律咨询等多种方式,向群众宣传电信网络诈骗的手段和特点,讲解防范对策。
★小店法院
小店法院深入恒大社区开展“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治观念”普法宣传活动。通过现场宣讲、互动答疑、抢答游戏、发放宪法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宪法和反诈知识,帮助社区广大居民充分认识知法、学法、懂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学会如何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晋源法院
晋源法院在国防公园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普法宣传活动。在活动现场,晋源法院为现场群众送去了预防电信网络诈骗、未成年人网络安全等宣传资料,并就电信网络诈骗,结合真实案例进行宣传教育,帮助群众增强防范意识和鉴别能力。
★阳曲法院
阳曲法院在新阳广场开展预防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活动,向广大群众普及防范非法集资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对部分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有针对性地答疑解惑,引导大家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化解纠纷。提升了广大人民群众对电信网络诈骗的深入了解,增强了防范意识和法治意识。
★娄烦法院
娄烦法院在娄烦县文体活动中心举行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精心印制了未成年人保护、预防电信诈骗、打击网络犯罪、非法集资等宣传资料,生动讲演了3个反诈小故事。活动现场,干警们纷纷为过往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发放法治宣传资料,悉心向群众进行宣传,提高了群众的法律意识,营造了良好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
未成年人是家庭的希望、祖国的未来,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学校、家庭、政府相关部门及机构、社会主体、司法机关等各责任主体必须携手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的落实,为未成年人构筑起全链条、全方位的网络保护屏障,以法治的力量护航他们健康成长。
来源:太原中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