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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鲤租房欲落户 三日领到新户籍

发布时间:2023-12-16 来源: 福建长安网 作者:佚名

  “现在的户籍政策越来越便民了,如今我也是新泉州人了!”近日,37岁的河南人贾先生从泉州市公安局浮桥派出所户籍民警手中领到户口簿时兴奋地表示。

  此前,贾先生来到浮桥派出所户籍窗口咨询,称孩子明年即将上小学,他打算将自己和孩子的户口落到鲤城区。

  了解到贾先生目前正在租房,浮桥派出所户籍民警立即向其介绍以租房形式户口迁移的相关政策及所需材料。户籍民警表示,以前以租房形式落户,需满足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登记满2年,如今该限制取消。贾先生虽然在浮桥街道租房仅1年多,但只需提供一张泉州市房屋租赁备案登记、房屋租赁合同、孩子出生证、户口簿、身份证及结婚证,即可办理租房落户,落户地址为辖区公共地址。

  在递交相关材料后,仅3天,贾先生就从户籍民警手中领到崭新的户口簿,于是有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户籍民警提醒:

  如果申请人需要落户在租赁的私有房屋地址,需房东本人到派出所书写同意书。若房屋租赁合同到期,房东本人可到派出所申请将承租人户籍从租赁房屋迁出。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公安部办公厅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全面放开泉州市城区租赁私有房屋落户政策,在泉州市租赁已登记备案的出租房屋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人及其直系亲属可凭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房屋租赁合同申请落户在居住地村(社区)公共地址。

  (蔡小芳 蔡志煌)

  责任编辑:林少颖


原文链接:http://www.pafj.net/html/2023/pinganjianshe_1213/382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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