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2016年,该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家事审判改革试点法院;2018年,荣获沈北新区三八红旗集体;2023年,“家和”调解室荣获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金牌调解工作室。
法官、调解员以及心理咨询师同做家事调解
今年以来,沈阳两级法院会同沈阳市区司法行政机关共选任人民调解员307名,诉前化解矛盾纠纷29897件。
为形成品牌效应,沈阳中院开展了全市法院系统金牌调解工作室及金牌调解员评选表彰活动,沈北新区法院“家和”调解室等4个调解工作室被评选为金牌调解工作室,进一步推进了全市人民调解工作深入发展,扩大了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效果,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温馨环境营造和谐氛围
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以“家和”为理念,打造了集家事纠纷调解、心理咨询疏导、儿童关怀探视、“调裁执”衔接于一体的全功能“家和”金牌调解室。家事调解团队针对八成以上的家事案件实现“温情和解”,以实际行动促进当地群众婚姻和美、家庭和睦、社会和谐。
色调静雅、温馨如家,沈北新区法院“家和”调解室的装饰风格处处体现着“家”的温暖、“和”的气息。记者注意到,该院在“家和”调解室的环境设计上着实下足了功夫——以“家”为设计理念、以“亲”为文化氛围、以“和”为工作目标,室内装潢以暖色为主,配置沙发茶几,摆放绿植、书画等,温馨的氛围有助于当事人敞开心扉、释放压力、舒缓心情,降低诉讼的紧张对抗情绪,实现矛盾化解。室外走廊以“孝亲文化”为主题,弘扬“亲、睦、信、责”美德,让传统文化浸润心灵。
如此用心的精巧设计淡化了审判法庭肃穆的氛围,为当事人营造出包容、和睦、放松的心理环境。
特色团队高效衔接
“家和”调解室调解员均有在社区工作的经历,群众工作经验丰富。在调解过程中,他们秉承“法为上、理为先、家为重、和为贵”理念,耐心聆听当事人倾诉,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相理解。针对工作时间无法参加调解的当事人,调解员采取“5+2”模式,灵活运用微信、短信、人民调解平台等工具,随时随地与当事人沟通,贴心、温暖的工作态度受到当事人好评。
同时,在落实“调裁执”一体化诉前调解机制基础上,他们也会依据家事纠纷调解工作的性质,对“调裁执”团队进行拓展,组成“家事法官+法官助理+司法辅助人员+心理咨询师+调解员+执行员”团队,各司其职、形成合力。
先由法官实时指导调解员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及时司法确认;调解不成,再由法官助理提前介入,全面审查案件,完成辅助性事务,为要素式审判奠定基础;执行干警负责保障协议履行,在诉前调解阶段,对达成调解协议后的执行工作进行说明、分析研判,对未能履行调解协议的案件及时引导、快速执行。
为群众包扎心理“伤口”
“家和”调解室与沈阳市婚姻家庭咨询师协会联动,常驻资深心理咨询师提供婚姻家庭关系调适辅导,心理咨询师入驻后,已有400余件纠纷得到妥善解决,挽救了一些矛盾激化的婚姻和家庭关系。
“在一起因琐事引起的离婚纠纷中,心理咨询师观察到双方语言行为,察觉到他们均对婚姻有所期待,感情尚未破裂。最后经过心理疏导,双方都正确认识到自身性格短板与对方优点,愿意重归于好。”沈北新区法院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家事纠纷调解要注重解开心结,追求情感治愈、修复家庭关系,使当事人生活恢复常态。”沈北新区法院“家和”调解室将持续以“事心双解”为目标,用有温度的司法守护群众家庭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