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新疆各地公安机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深化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努力把矛盾纠纷防范在源头、化解在基层。各地公安机关因地制宜加快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涌现出一批叫得响的矛调工作品牌。
昌吉市公安局制定“党委领导、督察协调、部门主责、包联化解”的工作机制,努力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各部门以“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为目标,把“送上门的群众诉求”,当做检验公安工作成效的试金石,并做好满意度抽查、监督回访机制。年初至今,成功化解了24起疑难案件,有效解决了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青河县公安局城镇派出所青龙湖社区警务室,打造“融”调解中心,引入“三调联动”机制,聘用和邀请人民调解员、当地司法所工作人员和当地律师事务所律师,参与日常矛盾纠纷调解,实现以行政调解为主体,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为补充的融调解机制。目前,已聘请经验丰富的退休政法干部25名,邀请律所律师3名、司法所工作人员3人。截至目前,已参与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20起。
“远亲不如近邻”“低头不见抬头见”“好言一句三冬暖......”多年来,这几句话一直是伊宁县公安局喀什派出所其巴吐别克村警务室调解矛盾纠纷的座右铭。
村警提留哈孜·哈斯木凭借自己数十年的基层警务工作经验,总结出的一套行之有效的四步“爱语”化解纠纷工作法;一是倾听了解找“结症”;二是暖言入心增信任;三是依法依规讲道理;四是换位思考、相互理解。这四步工作法,让警务室不仅有效化解了村民间的矛盾,还使彼此间的感情更近了。
哈密市伊州区公安局陶家宫派出所坚持念好排、调、防、访、宣“五字经”,以搭建“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村委会、村小组”五级联调机制,组建由社区民警、人民调解员、十户长、楼栋长、老党员等组成的警务志愿队,在各村成立矛盾纠纷调解点,形成“一村一队一点”,全力防范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根据矛盾呈现新的变化和新的特点,博乐市公安局东风派出所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实践中,巧借群众之力,善用调解资源,打造“公安+”多元联动矛盾纠纷调解机制。一是依托辖区7个社区警务室,联合“东风大妈”志愿者548人建立矛盾纠纷调解室。二是探索“警企共建、部门共治、服务共享”的社会调解新模式,在辖区大型商圈成立了“红色驿站”实现矛盾调处触角延伸。三是组建以“民警+人民调解员+律师”的“三调联动”专业团队,共同调解涉法涉诉和社区难以调解的深层次矛盾纠纷。
库尔勒市公安局萨依巴格派出所率先增设“说事厅”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对各类矛盾纠纷进行逐人梳理、精细“诊疗”,确保对各类矛盾纠纷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派出所建立了矛盾纠纷跟踪回访制度,通过实地走访、电话回访、警社反馈等方式,跟进了解矛盾纠纷当事人对调解结果的满意度,并强化调解成效,巩固调解成果。
轮台县公安局积极推行“1+N”多元共治警务模式,实现由民警牵头、“红马甲义警”“小白杏义警”等品牌义警队伍帮腔,乡村司法所、律师事务所联调共治,使矛盾纠纷化解由原先的“一元”独行向“多元”共治转变。此外,轮台县公安局还创新推出“百姓夜话”“流动调解室”“板凳会”等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实现基层社会治理共建共治共享。
温泉县公安局塔秀派出所以警务室、村委会为依托,充分发挥在“人、地、事、关系网”方面的四熟优势,建立了社区民警、村干部、老党员等共同参与的“警群”调解模式。通过走访,收集民意,听取诉求,形成了“走访排查、三方联调化解、监督回访”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一条龙”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