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检察院在全省率先试行未成年人“四大检察”一体化制度,新领域的探索也对未检部门的检察官们提出了新挑战。尤其在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检察方面,工作如何开展?线索如何获取?如何最大化保护未成年人的公共利益?一道道难题,摆在了未检检察官面前。
依托法治副校长职能,未检检察官陆续走访了辖区20余所中小学、幼儿园,与各校充分交流,深入了解侵害未成年人群体利益的行为。经商讨研究,2019年12月,同安区检察院“校园公益诉讼观察员”机制应运而生——通过观察员延伸未成年人保护触角,拓宽未成年人公益诉讼线索渠道,以司法保护引领学校保护,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合力,提高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知晓度和影响力。
机制的建立,激活了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的“一池春水”。如今,观察员人数已有170多名,提供线索多达1000余条,“护童安”品牌影响力也随着效用的提升不断扩大。
当好“情报员”,共同照亮“隐蔽的角落“
老师是最熟悉校园周边环境的群体,利用这一优势,观察员们担当起校园安全守护人的重要角色,不断配合检察官办案,提供关键线索,共同照亮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中的“隐蔽角落”。
2020年,同安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引诱、介绍卖淫、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猥亵儿童案中发现,被害人都是在“黑网吧”上网时,被犯罪分子引诱后遭侵害。
发现这些情况后,同安区检察院依托“校园公益诉讼观察员”机制,由观察员向学生和家长搜集线索,提供了5家“黑网吧”的准确地址。在上级检察机关的支持下,同安区检察院向相关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促成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取得良好治理成效。该案是厦门市首例“等外”探索案件,并获评厦门市检察机关十佳法律监督案件。
此外,检察官在办理一起强奸案中发现旅馆业违规接待未成年人线索,后通过观察员向学生和家长了解情况,收集到可能存在违规接待未成年人的旅馆地址。经过立案调查取证后,同安区检察院向相关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进行专项整治,取得良好社会效果。本案获评厦门市检察机关十佳法律监督案件、入选省检察院第十三批典型案例,并被最高检《未成年人检察》刊物收录。
主动延伸触角,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2020年,多位观察员在微信群里反映,部分校园周边存在流动摊贩售卖“三无”食品,不仅存在食品安全问题,也存在交通安全隐患。对此,同安区检察院对相关违法线索进行梳理,及时启动公益诉讼调查,对辖区70余所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周边流动摊贩情况进行全面摸排。
针对发现的部分校园周边流动摊贩管理不规范,影响城市管理、学生出行及食品安全等问题,同安区检察院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相关部门高度重视,随即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建立起“观察员—检察官—执法人员”全日线索流转、即时处理机制。“这个制度让校园周边流动摊贩得到很好的治理,学生的交通安全隐患、食品安全隐患大大减少,真是太给力了! ”担任校园公益诉讼观蔡员的杨老师在微信群里由衷感叹。
此外,检察官以担任区政协委员为契机,就校园周边流动摊贩治理撰写区、市政协提案,通过区、市政协督促主管部门重视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收到提案后,市主管部门即开展全市整治工作,组织加强巡查执法力度,及时清理校园周边的店外经营,占道经营和流动摊贩,累计出动执法人员及车辆46764次,纠正跨店经营7892起,取缔无证流动摊贩1300余家,有效净化了校园周边环境。(同安区委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