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就一起重大刑事案件组织开展“示范庭”观摩评议活动。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两级检察院业务骨干现场观摩,并参与评议活动。
法庭调查环节,公诉人依法对被告人进行讯问,讯问过程焦点突出,节奏掌控到位,让被告人完整供述其作案动机和作案过程。同时公诉人通过多媒体进行示证,当庭播放报警录音、案发现场监控录像,出示关键证人证言、书证,切实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
法庭辩论环节,公诉人逻辑清晰地发表公诉意见,运用大量证据充分论证案件事实,并结合被告人的犯罪手段、犯罪后果及社会影响等因素,提出明确的法律适用及量刑意见。此外,公诉人结合案件分析被告人犯罪动因,从法律法规、司法责任、社会心态三个角度进行法治宣传和警示教育。
庭审结束后,沈阳市检察院组织观摩人员进行庭审评议。市人大代表表示,通过庭审,能够看出公诉人庭前准备充分、庭审讯问有力、举证逻辑清晰、法庭教育深刻,充分展现出公诉人深厚的法律功底和良好的精神风貌。市政协委员表示,本次庭审文书制作规范、庭审严谨有序、检察官仪表端庄,充分围绕“实战、实案、实用、实效”,发挥了优秀庭审的示范引领作用。人民监督员郭忠东对庭审也给予充分肯定。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评议人员也从讯问技巧、举证示证方式、社会治理等多个角度提出意见建议,真正实现了“以评促改”的目的。
出庭支持公诉是集中展现检察机关业务水平和职业形象的重要窗口,是实现刑事诉讼惩治犯罪、保障人权目的的重要保障。沈阳市检察院将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提出的“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工作要求,充分发挥“示范庭”实战比拼的实训作用,全面提升检察人员履职能力,以实干担当和实绩实效推动沈阳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