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12月8日,葫芦岛市南票区人民检察院会同南票区委政法委、区人民法院和葫芦岛市公安局连山分局针对《反有组织犯罪法》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宣传普及《反有组织犯罪法》知识,提升《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知晓率,增强人民群众对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的认识和参与度,夯实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法治宣传基础。
检察干警在辖区商场门前,利用人员集中、流动性强的优势,设置宣传台,为群众答疑解惑;同时通过悬挂横幅、设立展板、现场宣讲等形式,将抽象的法律语言生活化、通俗化,详细讲解了《反有组织犯罪法》实施的重大意义、有组织犯罪的法律概念和认定标准等。本次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品百余件,现场接受群众咨询百余次。
宣传活动现场
编辑:王怀实
校对:刘清
责编:梁健
审核:杜洪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