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振奋精神,激励全国检察机关、全体检察人员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积极投身新时代党绝对领导下的人民检察事业,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授予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等38个基层人民检察院“全国模范检察院”称号;授予陈禹橦等59名同志“全国模范检察官(检察干部)”称号。其中,我省1个集体、2名个人获全国模范称号。
最高检指出,荣获“全国模范检察官(检察干部)”称号的同志,享受省部级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接续奋斗,为党和人民再创佳绩、再立新功。
同时,为表彰先进,激励引领全国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担当实干、创先争优,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等105个先进集体记集体一等功,为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汪珮琳等132名先进个人记个人一等功。其中,辽宁4个集体、5名个人获最高检一等功表彰。
“全国模范检察院”(辽宁省)
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检察院
“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模范检察干部”(辽宁省)
屈欣辽阳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
逄燕妮(女)丹东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三级检察官
集体一等功名单(辽宁省)
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检察院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省人民检察院第十一检察部
个人一等功名单(辽宁省)
戴敏佳(女,蒙古族)沈阳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二级主任科员
钟晓宇(女)大连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
刘扬扬(女)凌海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韩振伟朝阳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
葛沛麟(女)盘锦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四级检察官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