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那些路灯就像不定时‘炸弹’一样,尤其是刮风天气,灯头一旦脱落后果不堪设想,现在路灯统一更换完成了,我这颗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近日,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检察院“益美溪湖”公益诉讼检察团队就督促城市照明设施修缮维护监管职责案进行回访时,“益心为公”志愿者杨某发出这样的感慨。
今年7月,志愿者杨某向本溪市溪湖区检察院提报公益诉讼线索称:本溪市溪湖区溪湖东路、西路有5处路灯破损严重,存在安全隐患。“益美溪湖”公益诉讼检察团队实地走访后发现,志愿者反映的5处照明设施灯臂严重破损,随时可能脱落。“该区域为老城区,基础设施‘超龄’应该不是个别现象。”随着进一步查看,检察官的想法得到了印证。7月19日,溪湖区检察院对该线索进行立案调查,对该区域城市照明设施情况开展专项监督。
此次专项监督中,溪湖区检察院邀请市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志愿者一同对涉案地点进行现场调查。经调查发现,涉案路段数十个路灯存在灯臂锈蚀严重、灯头缺失、路灯底部开关盖脱落致电线外露等情况,有漏电、折断、脱落、倾倒等危险。
“涉案路段为学校门口、早市等人员密集地区,其中河西天桥路段是早市摆摊区域,长达1200余米,日常有摊贩230多户,来往购物人群更是不计其数,老化损坏的路灯杆对河西天桥早市摆摊商户及采买购物群众等需要长时间在路灯下停留的人群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采访中,办案检察官施吉全说。
明确对照明设施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单位后,溪湖区检察院立即向该单位制发检察建议,建议以预防为主,及时更换和修复破损的照明设施,消除安全隐患,保证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完好和运行正常。该单位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对涉案路灯进行更换、修复,并对溪湖东路、西路涉案路段以外的所有路灯进行全面排查。经过数月工作,近日,溪湖东路、西路的路灯更换维护工作全面完成,共计更换修复路灯155盏。
日前,溪湖区检察院邀请市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志愿者作为听证员,就相关行政单位是否已经依法履行职责、检察建议内容是否已整改,召开公开听证会。听证员一致认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监督有力,行政单位积极履职整改,解决了多年来悬在群众头顶上的安全隐患。根据行政机关整改实际,参考听证会意见,溪湖区检察院于日前作出终结案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