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记者从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为表彰先进、激励队伍,凝聚推动新时代新发展阶段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力量,近日,最高人民法院通报《关于表彰2021-2022年度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其中,陕西法院7个集体6名个人获表彰。
通报要求,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和全体法院干警要以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审判自觉,践行“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做实新时代能动司法,一体推进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建设,真正做实做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
据了解,陕西法院获评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的是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法院陈炉人民法庭、武功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商洛市商州区人民法院沙河子人民法庭、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获评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的是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室副主任苏靖、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李国良、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杜彦、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法官助理亢俊谦、子长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徐坤森、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法院政治部三级主任科员王克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