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戒毒管理局与乐山市禁毒委签署合作协议
开展10余项事项 强化所地执法协作
12月20日,省戒毒管理局与乐山市禁毒委签署《所地执法协作机制合作协议》,开展10余项具体协作事项,进一步强化所地执法协作,全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乐山市禁毒委副主任、市公安局二级警务专员周幼平说,全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长期以来对乐山禁毒工作大力支持,相互协作,合作良好。希望以此次签约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所地执法协作,增强沟通互访,加强学习交流,做到优势互补,共同打赢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
省戒毒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赵举游表示,省戒毒管理局和乐山市禁毒委签署所地执法协作合作协议,标志着两个系统执法协作迈出了重要一步,对切实加强全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与乐山市有关部门的相互协作,全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影响。双方将在工作会商、病残收治、执法审批、无缝衔接、禁毒教育、社戒社康等方面,开展10余项具体协作事项,共同提升安全防范、应对风险、化解矛盾的能力,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