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日常监管能否再加强?各党委(党组)书记、局长要以上率下,履职尽责,扛牢责任,确保反馈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
日前,昆明市纪委监委开展2023年度市纪委书记定期与下级党委(党组、党工委)书记谈话工作。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针对国家自然资源部例行督察、耕地保护和矿产资源督察、土地卫片执法等发现和通报问题,与五华区、嵩明县、石林县、禄劝县党委、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市纪委监委驻市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开展集体谈话,直指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此次集体谈话是昆明市贯彻落实“清廉云南”建设“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引领行动”的一个缩影,通过点对点、面对面传导压力,全面压实各级党委(党组、党工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督促、帮助下级党委(党组、党工委)书记直面问题、反思问题、解决问题。
长期以来,昆明市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管党治党的“牛鼻子”,紧盯“关键少数”,聚焦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通过加强谈话提醒、强化制度约束、创新监督方式等,推动对全市“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工作实现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切实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
“我们把谈心谈话作为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重要抓手和举措。”昆明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市纪委监委先后印发《市纪委书记定期与下级党委(党组、党工委)书记谈话、市纪委同下级党委(党组、党工委)班子成员集体谈话工作方案》《关于对昆明市县(市)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开展谈心谈话工作暂行办法》等,持续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今年以来,呈贡区、官渡区、富民县等多地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同下级“一把手”开展谈话,有针对性开展约谈,并对约谈工作开展情况专项监督检查,督促“一把手”自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
“‘谈’不是终点,做好‘后半篇文章’更为关键。把‘谈’出来的问题、‘理’出来的思路、‘醒’起来的责任感运用到实践中、落实到工作上,进而让‘关键少数’发挥‘关键作用’才是目的。”昆明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充分发挥定期谈话的提醒警示作用,时刻督促各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自重、自省、自警,为进一步筑牢廉洁自律防线、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打下坚实基础。(杨洋 吕文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