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4日,《中国纪检监察报》第六版“论剑”版面 “笔谈”栏目刊发了题为《整合资源健全监督网络》的稿件。全文如下:
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作出部署,要求推动完善基层监督体系,统筹用好县乡监督力量,促进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效衔接,构建基层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平台,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健全基层监督网络。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基层实际,持续深化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和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协作片区工作,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规范机构设置,突出专责监督职能。当前,一些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仍存在机构设置扁平化、“上下一般粗”等问题。要深化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推动机构设置同人员编制相适应,采取“1+N”模式,即“综合室(案件审理室)+若干纪检监察室”,确保审查调查与审理工作分离、监督与办案职能合并、人员与岗位职责匹配,实现内设机构更加精简、职责划分更加清晰、人员配备更加充足,进一步凸显专责监督职能。
整合监督资源,盘活基层监督力量。促进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效衔接,化零为整、攥指成拳,变“分散作战”为“协调作战”,推动县(市、区)纪委监委、乡镇(街道)纪委(派出监察室)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等资源整合、优势互补、贯通协同,构建基层监督上下联动“一盘棋”格局。成立乡镇纪检监察协作片区,盘活基层监督力量,通过“纪检监察室+乡镇纪检监察协作片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运行模式,把各类监督力量监督贯通起来,着力打通基层监督“神经末梢”;在提升监督质效上强化督促指导,有效破解基层监督力量薄弱、监督缺位、经验不足、同级监督难等突出问题;在打造监督队伍上强化实战练兵,注重培养业务精湛的一线“尖兵”,持续释放基层监督新动能。
畅通工作机制,形成长效监督合力。健全完善基层监督工作机制,推动基层监督体系高效运行。持续完善监督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措施配合、成果共享工作机制,建立推动乡镇纪检监察协作片区高效运行的制度规范,进一步畅通“县统筹抓乡促村”的工作机制,促进各类监督关联互动、系统集成,形成同题共答、常态长效监督合力,为基层监督体系高效运转提供制度保障。(作者系 林芝市察隅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三级调研员陶长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