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莆田市城厢区检察院依法对一起虚假诉讼案件提请抗诉,获荔城区人民法院再审改判。
城厢区检察院在审查一起恶势力犯罪团伙刑事案件时发现,该案涉恶团伙成员提起的民事诉讼案件中存在虚假诉讼线索。经查,陈某甲以“民间借贷”为诱饵,向吴某放贷1800元,并要求吴某出具一张5万元的借据。之后,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吴某偿还虚增借款,涉案金额5万元。
受理案件后,城厢区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和刑事检察部门联合调查,及时全面查清当事人虚构、虚增债权的具体事实。该院经审查认为,陈某甲采取翻10多倍写借条的方式,向借款人非法放贷敛财,企图利用司法程序使非法利益合法化,不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更严重损害司法秩序和司法权威,遂依法向莆田市检察院提请抗诉,最终审判机关启动再审程序。
近日,荔城区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判决,裁定撤销原民事判决,判处吴某应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陈某甲借款1800元及利息,驳回虚假诉讼原告陈某甲的其他诉讼请求。
(记者 陈静 通讯员 许潮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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